吴大妈想过去扭扭吧,又不好意思把我一人搁在这儿,我往前推了她一把,说:“您扭您的去,我在旁边看您扭,好不容易来一回,您扭去吧。”以前听吴大妈说过,她做姑娘的时候,那秧歌扭的是火辣辣的美,有无数男同志对她暗送秋波,扭秧歌时要讲究点,抬,蹲,飞,垫步之类,偶尔还要有眼神上的配合,一男一女扭秧歌的时候要眉目传情,女的屁
股扭的要浪,男的要抖动双肩。这多少叫人想到,热带森林里有很多种珍奇鸟类,花哩呼哨的公鸟落在很高大粗壮的树上,没完没了的摇晃着它的脑袋,吃了摇头丸一样的卖力摇啊摇,嗓子眼儿里发出刺耳的叫声,类似电锯钻探的噪音,那不过是公鸟在它们多情的季节向母鸟发出的求爱声讯。
吴大妈拍了拍胳膊和腿,在原地坐了几个蹲下,起来,蹲下,起来的准备工作,说:“那好吧,大妈今天就给你扭扭看。”一边说着一边朝秧歌队伍里扭过去,动作有那么一点滑稽可笑,象放慢镜头一样。我忍住笑,说:“去吧,您高兴就好!”说实话我觉得扭秧歌不好看也没什么好扭的,从心里我就烦这些敲锣打鼓的声音,一帮老头老太穿得大紫大绿的在街上扭来扭去,偶尔还听说这种活动能促进老年人的黄昏恋什么的,大家都说夕阳无限好,无限风流,人约黄昏后。我作为小辈对他们黄昏恋和无限风流没什么意见,他们越风流越好,只要他们不要没白天没黑夜的扭来扭去就好,免得我的耳朵受苦,眼睛酸痛。
不一会儿,我无聊的低下头,看着穿日本拖鞋的脚丫,涂着贝壳色指甲油的脚指甲,琢磨着晚上回去后,把脚指甲上涂成荧光色,这样在夜里出门,或在昏暗的光线下,不会挨别人的踩,当十个脚指甲在暗处发出幽幽的荧光时,像极了荧火虫。有三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子,穿着NBA太阳队还是蜜蜂队的篮球背心走过来,他们不约而同的朝我看了看,其中,一个染红头发的小子还吹了声口哨。我郁闷了半天,嘴角带着说不上是暧昧还是嘲笑的笑意,眼睛不眨的盯着他。他显然是被我给震住了,这岁数的男孩子,带有几丝未成气候的侵占心理,张扬不到哪儿去,稍微给他施加点压力,那张小白脸变得快和他头发颜色一样红了。我心想这小子还没发育好呢,下巴上的胡子没出长几根,瞧那脸红得跟火鸡似的还出来学人家泡妞。在家里准是缺少母爱的孩子,要不就是恋母情节过重,跟上足了发条的机器鸟一样。三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去以后,我接着打哈欠,看来晚上睡不好,第二天准是哈欠连连。我看吴大妈在人堆里扭的还真卖力气,动作大不说,还招手示意我也过去和她扭,我只好假装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冲着她一个劲的傻笑,看她扭的那么欢腾,还真怕她一不小心扭了腰或脚,我还要送她上医院,她身子的重量可是我的两倍。等待让我越来越烦躁,不时用穿拖鞋的脚在地上踩蚂蚁,直到蚂蚁纷纷绕道而行,我又开始踢脚跟前的碎石头子儿,直到吴大妈她气喘嘘嘘的回来了,我迎上前去扶她一把,谁知她推开我说:“没事大妈还挺的住,这老胳膊老腿的不多练练就是不行了,江敏,走和大妈到办公室里聊聊去。”
“我就不去您哪儿了,回家我还洗衣服呢。”
“你不想陪大妈说会儿话了?”
“我不是都陪您说了半天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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