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气得发昏的是,他要是找了个大学生、教师、演员、公务员、编辑、记者、 白领什么的女人,相貌比我强,年纪比我小,身材比我好,学历比我高,或者比 我还有钱,我也就自叹不如了。可、可你知道跟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是干什么的 吗?居然是个商场的售货员!我、我不是看不起卖东西的,社会分工不同嘛,可 在人们心目中,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还是有个三六九等。
除了身份的低下外,这个女人看上去年龄绝不比我小,虽然很白,可胖得像头猪 ,眼睛细得只剩下一条缝,鼻子是塌的,嘴巴小得好像只能吃面条,个子又矮, 站在那里不动,和我们江西景德镇做的忘了上蓝釉瓷的鱼缸没什么两样。(笔者心 说,一个女人要是嫉妒心爆发,那可真是什么样的损话都说得出来。)
我当时就和那个女人厮打起来,互相破口大骂,而我丈夫一点没有向着我的意思 ,这真让我伤心到了极点,当场就把手指咬破,在他那包二奶的小别墅的白墙上 写下了离婚两个血淋淋的大字。
我和他十五年的缘分就此结束了。说起来,我和他虽然不是青梅竹马,可也是 大学同窗。我们是恢复高考制度后的第一批大学生,1978年进的校,在北京化工学院上学,对了,
你在《家庭》杂志上发表的那篇写中国首个下海大学生事迹的文章里的主人公就和我们一个学校,但不是一个专业,在学校时也不熟,不过我 挺佩服他的。
我和我丈夫没他那勇气,敢放弃国家分配,自己走一条路。我们都是老老实实地 接受了国家、其实就是学校的分配,我到了江西一家药品研究所,他本来可以回 老家广州,但为了我,宁肯到了当时还贫困落后的南昌郊区的政府部门。我们是大学三年级时谈的恋爱,在那时候,有点算早恋了,因为好多当过知青的 大哥哥大姐姐们为了挽回失去的学习机会,有的都过三十岁了,还不敢谈恋爱。 不过在我看来,这也算对他们热衷于搞文化大革命的一种报应。我们这些所谓小 弟弟小妹妹们用不着压抑自己的情欲,而且谈恋爱对于激励学习热情有益无害, 反正对我和我丈夫是这样的结果。
我们先是在图书馆里约会,在阅览室明亮的灯光下,我和他一人捧本硬壳精装书 ,一边阅读,一边给对方写小纸条,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以前一星期也就 去一次图书馆,从相互间有了朦朦胧胧的爱意之后,几乎每天都钻图书馆。后来 我们的约会升级了,到大学后面的田野中去,那时北京连三环路都还没有,我们 学校后面就是菜地。在菜地里,我们闻着没有采摘的蔬菜的芳香,天南地北地聊 着,终于有一天,他抱住我,说出了已经被人类说了几千年的那三个字“我爱你 ”。(笔者一笑:“这是人类重复次数最多、使用率最高的一个词汇,也是一句最 真实的谎言。”)
暑假时,他把我带到了广州他的家,他父母都是干部,对我挺满意,还把祖传 的一串项链挂到我脖子上,算是把我当成了准儿媳妇。就是在我挂上了他家祖传 项链的第二天,趁他父母上班不在家的时候,他把我搂到他的床上,不由分说地 脱去我的衣服。我知道这是早晚的事,虽然少女的本能让我抗拒了一下,但最终 还是和他发生了关系。完事后,我看着床单上的几块血迹,哭着对他说:“我是 你的人了,你一辈子都不许再和别的女人有这种事。”他一边吻干我的泪水一边 向天发誓:“绝不会。”毕业前,我不小心怀过一次孕,把我急得差点去自杀 ,因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不像现在,那时在校大学生别说怀孕,就是被老师 发现有男女关系都要全校通报。幸亏他父母在北京有老战友,托他们给找了家医 院,悄悄做了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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