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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讶:他们为什么争着“离婚”(2)

  离婚多分房是误解

  原本很严肃的结婚、离婚,在苏州市枫桥街道东浜社区张步村正逐渐演变成闹剧。很多原本恩爱的夫妻扎堆离婚,目的居然是为了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那么,突击离婚之后,他们的目的真能达到吗?

  记者到枫桥街道采访了动迁办的人员,一位姓贾的人员把政策文件翻给记者看。这份拆迁安置通知中离婚人员的安置第二条明确规定,凡在动迁任务通知下达之日后离婚的人员在安置中一律不予照顾安置。也就是说在今年2月16日前离婚的,才能多分到安置房。小贾表示,本月21日曾在村里开了动迁动员大会,24日下午又有份文件通知,由于安置房源问题可推迟动迁日期,村民们误以为是推迟了离婚“有效”日期,所以村民这几天急着要离婚。

  面对这种事情,村干部这两天忙着给村民做工作,劝他们不要离婚,给他们解释清楚政策。“24日我们已经发放了新通知,送到每户每家,还是希望他们不要再误解政府的政策了。”据悉,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应方案,以约束这种骗取拆迁补偿的行为。24日下午,每个村民手里都拿到了一张《告东浜(张步村)动迁户书》,针对东浜2009年2月21日动迁动员大会后出现的突击离婚现象,东浜张步村动迁区域内在2009年2月16日以后离婚的家庭一律不按离婚情况安置。

  专家告诫离婚莫当儿戏

  苏州市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公民离婚是自己的正当行为,只要夫妻双方协议手续齐全,完全可依法进行,没有什么部门和人员可以阻挠和拒绝办理,毕竟在现行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具体规定说,假离婚不予办理。然而,假离婚看似投机取巧,实则危机四伏。不少夫妻因为某种目的假离婚后,往往出现后悔莫及的情况,比如假戏真做,另找人结婚,原本幸福的婚姻因而破裂。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若以假离婚为手段骗取钱财的,该离婚协议无效,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位律师还指出,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只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的,婚姻登记机关应撤消婚姻登记,并处200元以下罚款”,但对通过离婚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假离婚”,并未提出有力的惩罚措施。据悉,在国内,湖北省武汉市已规定离婚后共住并因此多分房的,收回多分的住房并处以重罚,确保遏制“假离婚”。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陈红霞认为,就这次“拆迁离婚”情况看,很多村民目的很明确,就是多拿面积,这里面肯定是误解惹的祸,村民为了多拿面积,甚至不惜办理离婚手续,既是自身对婚姻的不尊重,也是源于政策的导向所为,政府部门应该做好政策执行和解释工作。(刘恺 张毕荣 单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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