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糙,但一样可以很man!”
我说你头发还不够糙吗?抹了那么多发胶,粘呼呼的,根根倒立像鸡窝。他说那是他花20元在发廊剪的流行发式,叫“凌乱美”,既不违背校规又透着时尚、新潮。我很反感他把精力都用在追求时尚上,但基于他成绩还不错,也就不深究了。
以前我每月给他50元零花钱,上高中后改成120元。大小伙子跟同学来往,再买个光盘吃点鸡腿,手里总得有点钱吧。可人家大部分都用来买时尚杂志了,什么《瑞丽》《ELLE》《男人装》,里面都是制作精美、处于潮流最顶尖的服饰手饰化妆图片,很性感、很虚幻,而且他衣袖里还藏着个漂亮的手链。我都怀疑他以后是不是想当艺人或造型师。
“不呀,我阅读时尚杂志就是想提高自己的品味和素养”。他说他看过一个节目,介绍男模的,长得精致和气质高贵的就能代言法拉利跑车,而长得一般的只能走T 型台。他说现在的选秀节目比如“好男儿”“型秀”“快男”等,前三甲大多是花样美男,这样的男生能拉到众多女性为他们投票,“女人漂亮招人爱,‘花样男’ 一样有价值!”
我承认老土的我真开眼界,现在的孩子思想太开放、眼光太高远了,居然懂得“男色消费”!其实细想想,我要是大公司招聘职员的考官,或是帮女儿物色女婿的父母,我也喜欢那种漂亮干净、有礼貌、有涵养的男孩。只是我怕儿子扮“花样男”的实质并非是追求时尚,而是性别倒错在起作用。说深点,由于家庭教育有偏失,外加时尚环境的影响,他是不是把自己假想成女孩,有同性恋倾向?
儿子:晓洲 16岁 北京西城某高一学生
小时候我爸工作忙,我又常生病,所以我大部分时间都跟我妈和姥姥在一起。我一般只从楼上看下面操场上男孩踢球,自己很少踢。我更喜欢在家看书,可能天生就对安静的文字感兴趣吧。
喜欢读书让我的感情比一般人细腻,观察力也比别人强。俗话说心灵手巧,我心里的想法很多,反映在动手能力上自然比别人强。比如我从小就会给女生编辫子,喜欢跟姥姥做蛋糕,喜欢摆弄服饰,做出各种花样。我妈总觉得男生喜欢手工不好,可是将来上大学如果选择学医、学做化学实验、或搞设计做模具,都需要细心和动手能力强。这跟性别倒错沾不上边。
我从小就喜欢长得漂亮的人,这是有原因的。走在大街上,曾看见有男人顶着满脸的大包、不修边幅地到处招摇,我心里很反感。为什么不能让自己赏心悦目一点呢?也是对别人的尊重!
而真正让我对“花样男”着迷,是前几年我看的一部《王的男人》的韩国电影。主演李俊基长得实在太标致了,他的单凤眼给人一种勾魂的感觉,当时我们班女生都狂热地迷恋他,笔记本封面、电脑桌面全是他的影像。从那时开始,他的那种阴柔美让我觉得和我的内心非常契合,于是我越来越注重仪表,强烈地追求时尚流行的东西,希望自己更有个性,标新立异,有倾国倾城的气质。可能也有一种心理在作祟,就是希望被更多的女生喜欢。
事实证明,在女生花枝招展、赶潮流的同时,男生也应该与时俱进。因为我喜欢看时尚杂志,了解流行讯息,所以我跟女生有更多的共同语言。谁规定男生只能跟同性交往?其实我在班里也有好几个哥们,我是那种跟谁都不离不疏都有话说的人,这种性格不见得不好。反而是那种“糙男”,言行大大咧咧、长得难看的男生,在学校才是异类,让人敬而远之。
我曾听有女生评价我,说我没有攻击力,给人安全感。我想这是我这类男生在学校比较受欢迎的原因吧。看青春偶像BOBO这个组合,他们的皮肤之细腻、眼神之 迷离、佩戴的手饰精美绝伦,给人惊艳的感觉。我比他们可差远了。我并不想做偶像,只希望在我生活的环境中让人欣赏和喜欢就可以了。
当然做“花样男”也要有个度,比如我喜欢项链(R&B风格)、戒指、手链,但我绝不会打耳洞,看上去有些娘娘腔,恐怕真要被人说变态了。
林松老师答疑:(更多情感问题请进入今雨来心理咨询博客咨询)
现在中性风潮在青少年的文化追求中比较流行,比如前一段时期电视热播的《好男儿》《超级女生》的选秀活动,可以看到获冠军的李宇春比较男性化,蒲巴甲-- 男孩比较女性化,都受到年轻人的追捧以韩国为代表的“中性美”迅速影响着中国的年轻人,韩剧中的精致男生成为很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但是中性化并非就是 同性恋,它是社会文化在和平年代中衍生的一种审美视角。
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每个人或多或少可能有同性爱的倾向。同性恋的本质来源于自恋,也就是说社会上每一个人均有双性恋的潜在可能性。这个分析在世界卫生组织同性恋研究会2008年的研究统计中得到证明:所有的同性恋者中,有87%的人有自恋的特点,根据此特点很容易的推测出,同性恋和自恋有直接关系。金赛性学报告指出,美国有37%的男性曾经在与另一个男性的接触中达到不同程度的快感;而在另一个研究中,美国国家意见调查中心报告说只有大约0.7%的美国男性认为他们是绝对的同性恋者。很多在美国和欧洲进行的随机调查趋向于认为在过去有过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的人数占8% 左右,而只有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只占2% 左右。
随着社会的发展,同性恋者争取着越来越多的尊重。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行为自疾病分类系统去除。对于同性恋的定义更正为:“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1980年,《精神疾病诊断 与统计手册》第三版(DSM—Ⅲ)不再视同性恋为精神疾病,但是自我认同困难同性恋 (ego—dystonic homosexuality),是指对自己同性恋取向不满意、且感到持续且明显的困扰者,仍归属于心性疾病 (psychosexual disorder)的一种。世界卫生组织出版之《国际疾病分类》(ICD—10),亦特别注明“同性恋”已被取消,但是--性身份识别障碍,仍列入疾病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