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写了一张便条,告诉她我要去上课,下午才能回来,水在桌上,毛巾在床边,茶在玻璃杯中,其他一切请随意。
那天她没有等我回来,只是写字条告诉我说,喝掉了大半瓶矿泉水,幸亏不是冰的,不然一定会伤胃的。还有那茶,实在太美妙,很解酒,本来脑子里乱成一团,喝下之后竟然全部都梳理开来,总之,一切很舒服,她决定开车去海边看看。
我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六点了,想必她已经在哪个海边欣赏日落了吧!
之后,她常常会来找我,开着那辆喘气有些粗的小车,在家门口或是学校门口等我。
人们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也没有反驳,但其实我们之间并没有那层关系。可能对于对方来说,我们都是条干净柔软的毛巾,刚刚晒干,裹着很舒服。
我们一起去各种地方购物,而且不再局限于昂贵的大商场,还会去背街的小小二手店。那里有许多有故事的鞋子,若是能找到一双刚刚合适的,就像是和久别的朋友重逢。每一双旧鞋子都有自己的曲线,上一位主人,会把她的脚型深深嵌入其中。而把自己的双脚放进去,就是在做一次无声的对话,甚至能够隐约地感受到前主人的心情,或者某个她穿着这鞋时所遭遇的场景……
一次A穿上了一双正好合脚的旧鞋,缎面的中跟鞋子,YSL*的老款,正面有一个典雅的蝴蝶结,青苔的颜色。她穿上刚刚好,鞋后跟的角度完全正确,边缘也和脚背吻合。她走动了两步,那鞋子仿佛突然睡醒,本来只是柜台上容易被忽视的一双,突然变得高贵而妩媚。
店员都被感动了,说本来只是那么普通的一双鞋子,怎么突然之间就那么美丽呢?
没人穿的时候,那鞋子就像一个没有光的房间,漆黑一片,是她按下了开关,让那些被忽略已久的美瞬间绽放。
在店内溜达了一圈之后,她喝醉了一般倒落在沙发上,半眯着眼睛。
我问她感到了什么,她说好像看到前主人穿着这双鞋,走在下着细雨的海边,似乎有些伤心呢……
她紧紧握着我的手,想把浮现在脑中的景象传递给我,顺着她掌心的热量,我仿佛也看见一个孤独的女人,沿着海边缓缓行走,风把头发吹得支离破碎,像只被拉长的海龟。夕阳落入大海,染得四处一片昏黄,我又走神了,想起了他,那个15岁时遇到的男人,他是否也曾在这样的海边一人漫步呢?
“Can you feelit(你能感觉到吗)?”Alexandre问我。
睁开眼,看着她,夕阳映红了店里的落地玻璃,散落在她的发梢。
我说:“I feel a lot(我感触很多)……”
4.
两年之后,A跟我说她要离开。
原因,是我……
她说因为我给选了太多双美丽的高跟鞋,穿上它们,便总觉得有使命感,似乎应该带它们去高级餐厅,华丽会所,就像男人要带心爱的女孩去各种地方一样。当然也有些鞋子会要求去live house或者地下的club,或者美术馆或者书店或者路边小吃或者动物园或者植物园……
有高跟鞋陪伴的两年,她踏遍了伦敦,突然觉得乏味起来。
我问她要去哪里,她说可能先回去希腊看看吧,有点儿想念那里的慵懒。想穿着高跟鞋晒晒太阳,去那些老人待的咖啡店坐着,一杯咖啡就能喝上大半天。然后,再看看去随便哪里旅行吧!
听着挺美好的……
送她离开的那天,又是下雨,她说厌倦了伦敦的潮湿。在这样的地方待久了,便总觉得心头有一层苔藓,剥都剥不掉,要去晒晒太阳了。
在伦敦的大部分东西她都卖掉了,她就是那样一个人,似乎总没什么牵挂。
唯有高跟鞋,她全都打包带走。
候机厅里,她穿着一双圆头的高跟鞋,设计很简单,鞋跟有些厚,材质却很轻便,穿起来很舒服,跑步都没有问题。她戴了副墨镜,涂了哑光的唇膏,没什么化妆,依然很迷人。她脱下外套,只剩一件紧身的连衣裙,赚取了许多人的目光。我跟她肩并肩走到安检口,她突然不由分说地把我揽入怀中,抱得很紧。再略微松开,腾出一点儿距离,看了看我,吻了上去。
那个吻大概有十多秒钟吧,她用舌头打开我的牙关,吻得很深。
我想起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也许在哪个灯光昏暗的club,喝醉的时候,我们也曾经吻过。但清醒的,是头一回吧……
真正离开的时候,她也没有摘下墨镜,她那时的心情,成了一个谜……
那天回家,我打开鞋柜,突然有点儿伤心。和她在一起的两年,我的鞋柜丰富了不少。她买给我许多双我根本就买不起的鞋子,得到每双的前前后后,都像电影画面一样,在我的脑中掠过……
我一一试穿那些鞋子,每换一双便唤起一段回忆。这些美丽的鞋子啊,其实都有储存记忆的功能,可惜的是大多数人都不懂得怎样提取。
5.
A走了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没有其他亲近的朋友了,不时觉得有些孤单。倒是Theend of theworld来了一位新的bartender(酒吧侍者),叫Jeron,一个留着脏辫子的牙买加男孩。我喜欢他的皮肤,浅浅的棕色,总是泛着柔和的光泽。
我常常带着电脑和纸笔,在“世界尽头”的小角落里窝着,画画草图,看看资料,望望窗外,一天便很快过去了。Jeron每次看我都是微笑的眼神,看到我的酒喝完便会主动帮我续上一杯,偶尔他会坐下用带着口音的英语跟我聊两句。
没什么意外地,他成了我的男朋友,倒不是常常腻在一起的那种。他一周只有一天休息,平时也是半夜才下班。所以,我们总是一起去看看午夜场,然后在空荡荡的街上随意走走。
当然,我还是时刻穿着高跟鞋,在路灯下走得很细长。一个穿着高跟鞋的中国女孩,和一个大长辫子的牙买加人,半夜在路灯下拖着长长的影子,这样的画面应该不难看吧……
还好我们都是话不多的人,只是享受拥抱对方的那种温暖感觉。
有一次他突然说每次都让我等他,有些不公平,想请我吃饭补偿。确实,我常常在“世界尽头”等到他下班,日月轮班的时候才能入睡,第二天还要上课,有点儿辛苦。不过我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妥,那是他的工作决定的。
但他能这么说,还是让我挺开心的。于是,周末的时候,他早早起来,带我去牙买加人开的餐厅吃饭,他到了那里就像回家。顾客也基本是牙买加人,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但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南美式的灿烂微笑。见多了伦敦人刻板的脸,在这样柔软的微笑中吃饭,觉得很放松。
那时是夏天了,我穿了双红色的坡跟鞋,光着腿,还涂了红色的指甲油。老板的那个淘气男孩,蹲下来看我的腿,还不自觉地摸了摸。可能是对东方人的皮肤好奇吧,他妈妈拍了拍他的脑袋教训他,又操着浓郁的口音对我说:“Your skin is beautiful, like china(你的皮肤真美,像瓷器一样)!”
其实,我倒羡慕他们健康的肤色,看了就让人想到阳光……
我低头看自己的脚,装在红色的坡跟鞋中,血管微微隆起。这双脚,比15岁那年大了不少,已经穿三十七号的鞋了。那个男人,看到今天的这双脚,会满意吗?会愿意为这双脚做高跟鞋吗?
Jeron问我为什么发呆,我只是浅浅一笑,还好这个时候上来椰浆和豆子煮成的浓汤,问话被香味打断了。
我不知道那次之后,我和Jeron的关系是否更加亲密了,但他在我家逗留的时间会更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