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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豆七蔻》:15岁,生命因高跟鞋而改变(2)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7日16:18  新浪女性

  在光线止步的地方,总有投入的亲吻。我们也不例外,淡淡的大麻让我觉得脑中有一个圆圈,圈内有股微弱的电流,随着节拍游走。男孩的体温比平时高了一些,有种要将我融化的感觉,在异国有这样的亲密,其实很温暖。但在这个时候,我还是会走神,莫名地想那个说要去做高跟鞋的男人,现在怎样了呢?我甚至模糊地希望,他突然出现在这里,看见穿着高跟鞋的我,看见和男孩亲吻的我,看见差一点儿就要成熟的我……我甚至隐约地想象他看我的眼神,但愿是种赞美爱惜感叹杂糅在一起的眼神……

  3.

  寄宿学校的三年过后,我去了伦敦,上了昂贵的私立学校,因为那里是最好的时尚学堂。我简单而踏实的爸爸虽然一直经营得不错,但也没有暴富,所以我开始找part time job(兼职工作)。幸运的是,我很快就在形象咨询公司找到了陪购的工作,和富有的女士们一起逛街,帮她们合理购物。我负责鞋子的选购,这对于从十几岁就开始日日高跟鞋的我来说,实在是简单得如同打哈欠。

  每次,我都会亲自俯下身,好好观察客户的双脚,就像那个男人看我一般。我把每双脚都当成独一无二的艺术品,洞悉每一缕线条。哪里凸起哪里凹陷,哪里的血管和淋巴密集,哪里的骨骼比较突出,哪里的肌肉比较丰满,每个脚趾之间的距离和角度还有皮肤的质感,都是我要收集的信息。

  每一双脚都是特别的,要想找到合适的鞋子就必须先完全了解那双脚。

  在各个奢华的柜台中穿梭,找到那双脚所需要的鞋子,对我来说实在是件幸福的事情,就像赐给流浪者一个美好的家。

  虽然平跟鞋是我的弱项,不过我努力地学习和弥补,总体来说,顾客们对我的工作非常满意。

  我的顾客中有无所事事想在party上大出风头的阔太太,也有自己实干的女强人,明星政客偶尔也能遇到。别的导购员往往要做好多功课,比如说研究顾客的社会背景,从小道打听顾客喜好什么的。我却只需要看脚,坚信从一个人的脚上便能看出她的一切。

  第一次见到Alexandre时是初冬,她一边阔步走向我,一边流畅地摘下手套,甩给身边的助理。深棕色的头发,刘海呈一条优美的曲线,其余的头发在脑后盘成了一个简洁的发髻。她的脖子纤细,戴一串有淡淡光泽的珍珠项链,深V领的黑色内衣加上一件收腰的小外套,异常优雅。

  “Ya - sou!”她伸出手跟我握手,“This is ‘Hello’ in Greek(这是希腊语的你好)!”

  她的手很热,皮肤不如东方人细腻,带一层软软的绒毛,像是有些青涩的桃子。

  绿色的眼珠,配上小小的烟熏,非常异国情调。看见她,很难不被打动,她的一举一动都自然而流畅,让人着迷。

  我记得那天自己是黑黑的直发,简单的淡妆,指甲刚刚修剪过。穿的是条one piece* 

  的碎花连衣裙,外加一件薄薄的低领羊毛衫,高跟鞋是丝绒面的,上面有一颗细小的亮钻点缀。

  跟她相比,我不过是朵小小的茉莉,在角落里微微发散自己的香气。而她的美有种占有欲,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轻轻地问:“May I take a close look atyour feet(我能仔细看看你的脚吗)?”

  “Why not(当然可以)?”她眉头微微扬起,给出了一个让人放心的回答。

  我松动了鞋后跟,让她的脚从鞋中滑出。把鞋子放到一边,然后开始仔细观察她的脚。那双脚的脚背不高,血管盘踞其上,多少有些僵硬。她的骨骼清瘦,却很有力量,关节之间很紧密。我每每触到她,便能感到血液加速,毛孔收缩。

  她是个强势的人,魅力和能力都有,但她也敏感,在那股四溢的能量背后,她有个自己的小世界。

  那天,我给她选了一双有些男性元素的高跟鞋,有鞋带的那种。鞋子有内垫,四壁也是柔软的材料,所以虽然跟高,但穿起来很舒服。她穿着那双鞋,双手叉腰对着镜子,让人不自觉地臣服。

  得意之中,她没有脱掉那双鞋子,直接穿着走了出去。

  作为导购,我应该走在她前面,但要想赶上她的阔步并非易事,我只能加快频率,滴滴答答地像是在狂敲的老式打字机。

  满载而归,她的助手把大大小小的购物袋放进了后备箱,然后自己离开了。她坐进驾驶的位置,我在跟她道别,她却睁大眼睛看着我说:“Wouldyou like to have a drink with me(可以跟我一起喝一杯吗)?”

  这种眼神和语气,实在是没法拒绝……

  于是,我上了她的车,去了一个叫做The end of theworld(世界尽头)的酒吧。我觉得她就是胡乱地开了一通车,在车内总觉得重心上下前后乱窜。那天有些毛茸茸的细雨,坐在窗边,看透明灰尘一般的小碎雨斜落在玻璃上,总觉得它们偷偷钻进了室内。

  这是间雷鬼吧,留着大脏辫子的服务生端上来金汤力。耳边的雷鬼音乐,不知怎么的,让我觉得像是酒酿圆子,醉醉的,黏黏的……

  而玻璃杯中的金汤力清凉利落,冰到了心头,我莫名地开始想家了。这么多年来,我独自在外,很少想家,只要有高跟鞋在脚,便觉得安稳。而这个时候,却突然想家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赊账的想念都在这个时候来讨债。

  面对她,一个陌生人,我竟然流泪了……

  酒吧里面只有我们两个客人,她本来在埋头卷烟叶,突然抬头看见挂着泪线的我,一定觉得没有逻辑吧……

  但她没说什么,只是递给我她刚刚卷好的烟,我并没有抽烟的习惯,不过还是接了过来。她从昂贵的手包里,掏出了一盒皱巴巴的火柴,熟练地为我点了火。

  从五六点开始到半夜,我们一直都在“世界尽头”,客人渐渐多了起来,我们的距离也被压缩得越来越近。我们喝掉了一杯又一杯Gin*,说些漫无边际的话。她说她爸爸是希腊卖船的,十分有钱,不过自己在希腊那种慢得离谱的地方实在待不下去,于是她一个人来到伦敦,做起了橄榄油生意,挣了不少钱。

  我能感到她喜欢我,总是在不经意间跟我贴得很近,脸颊耳边都被她的气息抚过。我的取向完全正常,却也对她没有半点儿反感。毕竟来到伦敦之后,我总是独来独往,这种和人之间的亲密,真是久违了。

  嘈杂之中,我们咬着耳朵说话,或许我们吻了对方,或者说了一些无脑的话吧,都记不清了……

  我只记得,半夜里我们相互搀扶着走出了“世界尽头”,钻进车内。她开着车,在酒精中游荡,我感觉自己在摇摇晃晃的潜水艇中,醉醺醺地参观水下伦敦。我看见路灯的眼睛,昏黄的光线又把我拉回了15岁的那晚,我又一次想起了那个男人,如果他不曾那样看我的脚,我也不会如此看别人的脚,也不会有眼下一切的一切的一切……

  那个男人像是一只巨大的水母,在不远处潜伏,利用水压突然启动,幽灵一般出没在我的生活中……

  我们真的喝了很多……好笑的是,在这种状况下,我竟然还指出了回家的路,梦游一般进了房间,昏睡过去。

  第二天清晨起来,我们发现我们俩都穿着高跟鞋,姿势古怪地躺着。阳光落在我们的小腿上,后背有些酸痛。

  6点多而已,世界还很清新,看似天气不错。我甩了甩脑袋,把残余的酒精从脑壁敲落,然后冲了一个热水澡。收拾完毕,也不过7点多,正好能赶上第一堂课。

  人们都说穿着高跟鞋睡觉对身体不好,可我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看她穿着那双鞋如此惬意,我便没有给她脱掉。

  我把冰箱里的矿泉水拿了出来,放在桌上,从抽屉里拿出了干净的毛巾放在床边。看看表,还有时间,我便烧开了水,泡上了桂花乌龙茶,泡了三泡,把茶汤都存在了有浅浅花纹的玻璃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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