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刚满18岁的女孩子在这个时刻绽放出来的笑容,她那么从容不迫,那么踌躇满志,充满了牺牲之后的纯洁。以后的很多年,因为工作的原因,我有机会听到不计其数的关于奉献的故事,每当那个时候,我会不自觉地去观察对方的笑容,我想找到当年金红脸上的那份笃定和圣洁,我想那笑容是有颜色的,天国的颜色也不过如此吧。
刚刚从深圳出差回来的友人打电话来说:“你猜我在深圳看见谁了?金红,你记得她吗?她现在开了一家很小的画廊,人已经老得不像样子。看见老朋友,没有热情,倒好像生怕提起过去似的。我什么也没敢问,想必是过得不如意。请吃饭也不去,第二天又去看她,索性连店门也没有开。你们是好朋友,你打电话给她吧。”
捏着写了电话号码的纸条,很久不敢去拨通那个陌生的号码,怕熟悉的声音惊醒了少年时代的回忆,也怕物是人非的感慨让大家都不能够开心——可是我怎么能忘记这个曾经给予我那么多感动的老朋友呢?
金红是我在17岁那年认识的女孩子,和我不在一所学校,比我高一个年级。那时候不时兴高中没有毕业就谈男女朋友,而金红有男朋友的事情在小圈子里却尽人皆知。她的男朋友是学油画的,大家叫他西非。喜欢文学、诗歌和美术的大孩子们自然而然地聚集在一起,每个人都胸怀大志、喜欢“指点江山”,好像祖国的文化事业有一天就全靠我们这些人来振兴。西非是这群人当中年纪最大的,只差一年就要大学毕业。
第一次见到西非和金红一起出现,是在一个写诗的朋友自己筹办的诗歌朗诵会上。他们不避人地手拉着手坐在最后一排。单从形象上看,他们简直就是当时我们这些人之中的金童玉女——西非面目清瘦、长发飘飘,一双眼睛微微眯着,永远是迷离而超然的表情;金红身材颀长、头发短到不能再短,目光永远不离开爱人左右,一双大眼睛里永远饱含着深情和任何人一眼就能看清楚的崇拜与陶醉。朋友的诗是怎么写的已经完全不记得,惟一记得的是,当朋友念到“我们的灵魂将把双手伸向对方/我们将在云端里默默致意”的时候,他们彼此深情地看了一眼,握在一起的手从金红的腿上移到了西非的腿上。
接触得久了,渐渐了解了金红和西非各自的家庭状况。西非幼年丧母,跟着父亲和姐姐长大。父亲是普通的工人,为了两个孩子上学,早早辞掉了工厂里的工作,摆了一个卖牛仔装的摊子,起早贪黑地忙着赚钱。姐姐中专毕业,学的是护士专业,在一家医院的外科做护士。西非从小拜师学画,靠的是父亲和姐姐的血汗钱。而金红的家庭与西非有着天壤之别,她是独生女,父亲在国家机关工作,还是个有些权势的人,母亲做外贸,家里的经济状况在当时是属于十分优越的。金红自己不会画画,“但这不影响她爱西非并且全力以赴地支持西非去实现理想”。“西非就是金红的理想。”朋友们都这么说。
金红的确对西非非常好,那种好在今天回想起来应该就叫做无微不至。西非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吃喝起居全部在学校。金红常常下了课跑去找西非,但她的目的并不是要和爱人相会——她是去给西非洗衣服。有好几次,我陪着金红去西非的宿舍,西非去了图书馆,金红像一个小主妇一样熟练地把西非换下来的脏衣服收进一只搪瓷脸盆,高高兴兴地端着到水房去洗。金红洗衣服的时候我站在她身边陪她说话,她的全部话题就是西非的事业和才华。“你不知道他是一个多么有天分的人,他的画特别出色,总是能让老师大吃一惊。”“西非一定会成为一个很棒的画家,看过他的作品的人都这么说。”金红一边下大力气用刷子刷西非的牛仔裤,一边满脸自豪地说。高中二年级女孩子的一双小手在肥皂水里泡得像一对胖胖的小胡萝卜,纤弱的身子随着刷裤子的动作一前一后地摆动。那一瞬间,金红让我觉得爱一个人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而这种幸福就在于能为这个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多年以后听到苏芮唱的《牵手》——“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那时候自然而然地想起和金红在一起的这一幕。她就是这样爱西非的啊!
和金红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高考的压力,每天可以有很多时间看课外书、和大朋友一起交流感想,我们的聚会常常在一个高年级男生的家里。那是一间陈设简单的小房子,有茶水喝,男孩子有国产的、不带过滤嘴的香烟,有时候,还会有人有钱去给大家买1毛钱一支的奶油雪糕。我们甚至是崇尚清贫的,清贫的生活和富足的精神让我们相互靠近。多少年前还没有成名的海明威在巴黎参加的文学沙龙不也是这个样子的吗?西非是很少说话的一个人,只有在这个小团体里,他才会经常慷慨激昂。每当这个时候,金红就是最专注的一个。她双手托腮,坐在木头椅子上仰视男朋友的样子曾经被另一个学画的朋友定格成一幅剪影,贴在小沙龙的墙壁上。
这一群人真的很穷,到了傍晚时分,大家不愿意散去,却又饥饿难耐,那样的时候,金红和我会被派去采购一些简单而又廉价的食物。见识到金红治家的本领就是在这时。她总是能用最少的钱买来最受欢迎的东西。印象里有一个冬天的黄昏,我们两个人拿着一帮人凑出来的不到3块钱徘徊在副食店和粮店门口,小声讨论到底是买烧饼还是买火烧、一共有多少个人、是不是能让每个人都有份。“西非特别喜欢吃烧饼,他喜欢吃烧饼最上面有芝麻的那一层。”金红就这样决定放弃更便宜一些的火烧。10个烧饼花掉了我们全部的钱,装在一个薄薄的透明塑料袋里,热气马上模糊了烧饼们的形象。“咱们跑吧,回去他们能吃上热乎的。”金红把一袋子烧饼裹进红色的羽绒服,牢牢抱在怀里,撒腿就跑,全然不顾我在后面能不能跟上她。那一刻我也是非常的感动,金红在跑向她的才华横溢的爱人,跑向她的爱情理想和未来,怀里揣着用她的身体来保温的、爱人最喜欢的热烧饼。
那天西非确实特别高兴,他把从女朋友怀里拽出来、还冒着热气的烧饼分发给大家。而金红拿到自己的那一只烧饼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最上面有芝麻的那一层薄皮小心翼翼地撕下来填进西非的嘴里。
吃烧饼的人中有人开金红的玩笑:“金红,以后西非成了名,万一不要你了,你怎么办啊?”金红笑逐颜开地看着满脸幸福的西非:“不可能!而且,真那样我也不在乎。”说着就靠在西非的肩膀上。
和金红越走越近,其实也有这个原因——我觉得她纯真。能舍得委屈自己去爱护一个人、成全一个人,能把爱人的梦想当成自己的梦想来全心呵护,完全不顾及这个梦想实现之后自己能得到什么,没有这份纯真的人是做不来的啊。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金红经常用来给西非买颜料的钱是怎么来的。
我们一起到附近的一所大学去听诗歌讲座。结束之后两个人仍然感到意犹未尽,于是沿着马路一边散步一边聊天。说话间就走到了一家接受义务献血的血站。金红忽然停下来:“你等我一会儿,好吗?”说着就开始打开书包乱翻。我不明白她要干什么。翻了一会儿,她的表情放松起来,举起一张画着很多小格子的卡片冲着我莫名其妙地笑了:“在这儿呢,我还以为我没带。”
直到跟着她进了血站,看着她跟那里的医生亲热地打招呼,然后把消毒过的瘦胳膊伸进挂着白布帘子的小窗口,我仍然不是特别明白她究竟要干什么。献血的程序终于结束,金红拿到了80块钱。8张10元面值的钞票,她坐在血站楼道里的大椅子上数了好几遍。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知道血是可以用来卖钱的,电影里演的那些父母卖掉自己的鲜血来养活家庭和孩子的故事就真实存在于生活之中。
金红坐着休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医生给她的一小杯糖水。我终于憋不住问她:“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她微笑了,半晌,轻轻地说:“你不知道西非的颜料有多贵啊。”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刚满18岁的女孩子在这个时刻绽放出来的笑容,她那么从容不迫,那么踌躇满志,充满了牺牲之后的纯洁。以后的很多年,因为工作的原因,我有机会听到不计其数的关于奉献的故事,每当那个时候,我会不自觉地去观察对方的笑容,我想找到当年金红脸上的那份笃定和圣洁,我想那笑容是有颜色的,天国的颜色也不过如此吧。
那天我送金红回家,路上,我们去了一家美术用品商店,她花掉了刚刚“赚”来的钱,给西非买了很多我叫不上名字的东西。她去付钱的时候,我偷看了她藏在书包里、曾在我眼前一闪而过的小卡片,那是一张义务献血卡,金红的名字下面有14个小格子已经被填满了。
1988年夏季的一天,金红突如其来地出现在我家。那时候,她已经在一所走读大学读了一年。
她的头发更短了。她说她是来告别的。西非再也不想继续中学美术老师的蹉跎生涯,他们决定去深圳。
——“你不上学了?”
——“不了。”
——“他去画画,你做什么?”
——“做什么都可以。”
——“你们靠什么生活?”
——“我可以去打工。”
——“他一定能成为你希望的那个样子吗?不成,你怎么办?”
——“他成。万一不成,我不后悔。”
朋友之间的对话说到这个程度,除了祝福和担忧之外,我还能给她什么呢?
金红和西非离开北京的那一天,只有我一个人为他们送行。他们有意不告诉更多的朋友,只因为西非的一句话:“这样走了并不光彩,等有一天能光彩地回来,再见大家吧。”只有那一次,我见到金红流眼泪,很细、很连绵的两行眼泪,她的手抓着我的手,很长时间不愿意放开。
西非先上车安顿他们的行李,也许是故意给我们一些时间说点儿女孩子之间的话。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有一个白色的小信封,里面是102块钱,我用力地塞给金红,我想说“你别再去卖血了”,可是话堵在嘴边,就是不能说出。
火车快要开动的最后时刻,金红忽然笑了,脸上的泪水还没有干:“我能认识你,真好。你是我的见证,别人永远不能看到的东西,我都愿意让你看到。”
这是我和金红的最后一次见面,那以后,她一去无消息。
拿到金红现在的电话号码之后,我总是会想起过去的一切,越是回忆,就越是渴望了解。更何况,我真的是一个见证,曾经见证过一个单纯的女孩子怎样用她青春的鲜血去养育另一个人的理想。
我打了很多次电话,总是一个讲广东味道的普通话的女人告诉我“她不在”。任凭我怎么自我介绍,她只有一句话:“她不允许我告诉别人她的手机号码,对不起。”
三八节的晚上,我在灯火阑珊的长沙街头闲逛,一群长发的男孩子从身边笑闹而过,不知怎么了,又一次想到金红和当年长发的西非,想到我们这些也曾经书生意气的所谓文艺青年。我再一次拨通了金红的电话。
等了很长时间,才有人接听。接电话的女人说流利的普通话,嗓音微微有些沙哑。我说我要找金红,对方平淡地问:“您是哪一位?”
我赶快自报家门。对方沉吟片刻:“她不在。您有什么事情,我可以转告她。”
我有什么事情?我有多少话想说?那些话是一个陌生人能够转告的吗?这些年她经历的一切,是别人能够轻描淡写地讲给我听的吗?
“我没什么事情。多年不联系的老朋友,想说说话。”我也淡然起来。青春岁月毕竟已经走远了,此时此刻怎么能还是彼时彼刻?
电话的那一头没有声音。
——“您是金红的什么人?”
——“朋友。”
——“这个店是她一个人开的吗?”
——“是。”
——“她结婚了吗?”
——“没有。”
——“过去,她有一个画画的男朋友,叫西非的,他们在一起吗?”
又是一阵沉默。我忽然觉得后背发凉,莫不是这个接电话的女人就是金红?可是,她难道不愿意与我相认吗?
终于,我听到对方缓慢地说:“他们分手了。因为那个男人一直画不好,生活很艰苦,金红去歌厅做,男人不高兴,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多。三年多以前,那个男人认识了一个摄影师,是个法国女人。后来,他就去法国了,那边机会可能比这边多。”
手机紧紧地贴在耳朵上,我觉得有一股很热的东西流动着穿过我的耳鼓,一直渗透到心里。13年的时间,一个女孩子一生中最好的13年,这样的几句话就概括了全部。好似我们随便说起任何一个人的经历,用不了三分钟的时间就已经说完了。可是,那漫长岁月中的每一个三分钟,人是怎么过来的?
“您还有别的事情吗?”从声音里,我听不出任何过往的痕迹,客气和冷漠沿着电话线爬过来,仿佛提醒着我,一切已经不需要有人见证,结果就是最好的回答。
“没有了。您替我问她好。”
我没有等到对方说“再见”,我知道如果她真的是金红,我们不会再见了。
握着手机,我在街头漫无目的地走了很长时间,眼前的红男绿女就像一幅流动的背景,背景之上最真切的画面,是一个女孩子怀里裹着冒热气的烧饼拼命往前跑。她跑得那么真心和迫切,但实际上她并不知道她是不是跑向了她的幸福——她只是当时那样以为了。
她后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