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经常晚上加班,完了就拉主任出去吃夜宵,运气好的话还能到酒吧卡拉OK,一晚上逍遥。一年下来花了主任很多钱,相熟的店认得我们这群人之后,买单的时候自然会把账单递到主任面前去,我们就越发吃得理所当然起来。
凤姐跟林妹妹说,喝了他们家的茶,就要给他们家做媳妇。我们吃了主任这么多顿饭,虽然不用以身相许,但多少总要给点回报。我们身为穷鬼,一无所长,也只有任劳任怨
,任主任驱驭,以报他的夜宵之德。我相信主任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所以当我一个新近升任经理的朋友说部门同事不太听话的时候,我就倾囊相授,并带她出席一次我们日常的夜宵集会,以观摩学习主任和我们称兄道弟,互吐心声的感人场面。
朋友吃完了夜宵,作茅塞顿开状,千恩万谢地去了。过了几日,她怒气冲冲打上门来,说我这个办法完全没有用,还害她浪费了六十块钱。她说:“我们部门来了个新同事,我跟她说,我们部门气氛不好,希望她来了,能调和一下,带来一些新的血液。所以我请她们中午去了公司大厦旁边新开的一个湘菜馆,午市特价四人套餐一共六十块钱。不过吃饭的时候大家好像都心不在焉,气氛异常沉重。等吃完了回公司,我偷听到她们在洗手间里说,晚上要自己去聚餐吃上海菜,不带我。瞧我这不是白费劲了吗?”
我笑得几乎要趴在桌子上,直不起腰来。现在革命要请客吃饭是没错,但是不能温良恭俭让。尤其是这个俭字,是最要不得的。湘云要入大观园的诗社,也要先请一社,做一次东。事事周到的宝姐姐就说:“既开社,便要做东。虽然是顽意儿,也要瞻前顾后,又要自己便宜,又要不得罪了人,然后方大家有趣。”这话是至理,不过注意了,她这个便宜断断不是省钱的意思,是说方便。因为她紧接着就说了,湘云每个月统共就那么些钱,就算都拿出来,做这个东道也是不够的。做一个不好看的东道,还不如不做呢。最后宝钗从薛家的伙计那里要了螃蟹要了酒,在藕香榭里桂花树底下,漂漂亮亮地摆了几席。从老太太、太太,一直到鸳鸯、平儿、袭人、紫鹃,连周姨娘赵姨娘,都打发人送了几个热螃蟹去。湘云上下招呼,反倒没吃上几口。这才是做东请吃饭的样儿,不能比凑份子的时候可以自管自烤了鹿肉大吃大嚼的。
朋友听完了,也叹气,说:“我说是经理,每个月比他们也多不了两千块钱,要是天天请他们吃大闸蟹,我不成替他们打工了。”我就幸灾乐祸地说:“想吃白食,就跟我似地要被人奴役;想做经理,你就要舍得拿孩子去套我们这些白眼狼,看着办吧。”(文/沈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