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29日,和报社的朋友在五羊新城号称行为主义餐厅的“湘村馆”吃饭,我对说,明天齐秦有个歌友会,大家神往——齐秦,是七十年代所有女人的情人。
晚上9点钟的时候一个刚走的朋友突然打来电话,“我出门就撞到齐秦了!”
2分钟之后,一帮奇形怪状的人走了过来,胖胖、瘦瘦、高高、矮矮,其中有一个非
常漂亮高个儿女孩,艳光四射,我宁愿猜她是齐秦的新女友,因为他与祖贤的神话在半年前就已破灭。
我希望齐秦他,可以早一点有新的幸福。
人群里的齐秦,白T恤,黑色牛仔裤,乱乱的头发,晒得更黑了,据说这一两年他疯狂地爱上高尔夫。其他,和一年之前没什么两样,他们进了我们旁边一间房,湘村馆的房子是玻璃隔的,看得隐隐绰绰。
我们朋友很激动,闹着要合影,她们抢了我的名片,用我的名义在名片背面写“我一年之前采访过你,我的朋友想和你合个影。”送过去,那边就叫我们过去,他坐在房间的最里面,看着我,笑,茫然。
他的助理厌恶地说:“吃完饭再拍吧?”因为要拍照的话,她就必须停下来给我们拍,她是她的贴身助理嘛。
齐秦站起来,说:“没关系!没关系!”他从里面走过来,笑笑的,很和气,走过我身边时,我闻得到他一身的酒气,报纸上说王姐姐离开他是因为他迷醉于高乐夫,又有说酗酒,电视台的人后来告诉我,他回去彩排的时候,已经喝得醉晕晕的。
拍照的时候,他的手搭在激动不安的追星族肩上,发现两个问题,第一他真的不高,第二他真的爱吃, 我听见他嘴里还在吃饭,又有点好笑。
我低下头以FANS的身份报告他:我明天会去看你演出呢。
他答:“那你明天一定要来哎!’你看,一句客套话,可是台湾男人就能说得这么好听。”
隔天,6点进场, 里面有300百人,大部分是他的FANS,我坐在舞台侧面,这里一是可以不上镜,二是可以更清楚地看他。
他来了,一件旧旧的黑T恤,一条黑牛仔,紧身的窄脚的,还是80年代的装束,我记得我们那个年代的男孩就喜欢穿成他这样,可是现在他们都改穿灰衬衣、直统牛仔了,只有他,依旧活在他的时代里。
从侧面看,他有了肚腩,穿很高的艺人鞋——他一直是非常在意自己的矮,我常常傻想,为什么他喜欢王,是不是因为她比较高。
他熟练地在台上对歌迷挥手,丢眼神,对着他们唱情歌,给他们拥抱,台下那帮年级不太青的歌迷,仰着头,脸上如痴如醉的表情,眼睛里迷茫一片闪亮,他心里一定很得意吧!
当他唱到《不必勉强》时,感触良多。
他在台上问:“好老的歌了,听到这首歌,你们是不是想起了你的初恋情人。”我哑着嗓子,几乎要冲口而出,“那不就是你吗!”
22:00,他匆匆离去,为了怕歌迷发狂。
我望着他的背影,一阵怅然,好像生命中的某一部分离我而去。
我知道,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可能这样去爱一个歌星了。
早上起来,上网写了这些字,我知道,这可能比较可笑,可是没办法,因缘际会,我就是爱他。
爱一个人,是不是在别人的眼里,永远都比较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