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闻
他的名字叫余文乐,据说是 “谢霆锋的接班人”。
走进会场,在一堆蓝的、灰的身影里找他,一阵茫然。
有的明星是会发光的,一堆人里永远他(她)最夺目,可是余文乐不会。
他低低地伏在桌子上,听主持人介绍自己,脸上挂着新人惯常有的谦恭的微笑
,面庞线条非常精致,上帝造他时显见得是一气哈成,每一笔都十分到位,深深的双眼皮直插入鬓,眼角向上挑,据说这种眼睛就叫桃花眼,是要走桃花运的。
一查资料,果然。20岁的男孩,就已拍过5次拖,最长三年,最短两个月。后来问他,他哈哈大笑,既不否认也不承认。
你不能用别的词来形容他的长相,只能用“俊秀”二字,让人想到谢霆锋,香港媒体用得最传神的9个字,“靓仔得来又有点不羁”,当然,更让人产生联想的原因
是,他们都曾恋上同一个女人——卢巧音。
这个高瘦的女子一直是香港娱乐圈的异类,她从地下乐队出道,一直半红不黑地混在
江湖,2001年完全戚戚无名的余文乐恋上了大他7岁的卢,情到浓时自然要说些傻话,卢姐姐公开说想和小余生个BB,而19岁的小余则害羞地说“她能公开我,我好开心,证明我在她心里面有地位。”
10个月后,这场姐弟恋却以交恶结束,余文乐对这段感情的评价是“非常不愉快”,原因不可细究,大致是两个人性子都太硬,问得急了,他甚至恨恨地对记者讲过:“老实讲,到现在我都好hurt(恨),她说她惨,你自己去问她,分手时谁更难受些?”言犹在耳,事隔一月,我再问他,“你现在还恨不恨她?”,坐在台上的他一脸愕然,沉默,原本垂低的摄影机和相机登时雄起,对准了他的脸,他停顿了5秒,慢慢地表了一个无可挑剔的态说:“我……当然……如今已经不恨她了,过去的都已经过去。”
20岁的时候——男人说违心的话时通常比较艰难。
出道
“不谈这些,”第二次访问的时候,在电话的那头,他说。于是我们聊他的从前。
从小在元朗长大,父母做皮革生意,在内地开厂,有三千多员工,小时候家里算是颇
富裕,“中学时只懂打篮球,初恋女朋友是在田径队时认识的,跟我同年不同班,平时没有什么特别的节目,就只是放学后她看我打篮球,就已经很开心,那时元朗的天空,始终比较简单!”
但1997年,金融风暴来了,家里陷入困境,念完中六后,就要“抛出个身来”入行做模特,收入不稳定,试过4个月没有工作,天天躲在家里不敢出来,“所以,格外珍惜现在,就算天天只睡三个小时,工作排得密密麻麻,10个月只放过半天假,但没关系,是自己选择的路,就要好好走下去。”
两年前拍香港电台青春剧《青春@Y2K》,又到台湾发展半年,演了偶像剧《爱情白皮
书》,之后碰到了现在的经理人,然后签约环球唱片公司,发了第一张EP《PRIVATEROOM》,声势惊人, 乘着香港娱乐圈乱纷纷的当口,一举成为众人看好的下一任新天王,当然也惹来许多事非。
“谭咏麟说我黑口黑面,那是因为刚刚入行,不懂得应酬,我不太喜欢笑,所以看
上去样子就有点凶,这是个缺点,看!我现在不是已经改了很多。刚开始的时候,我看到这些新闻,会急得晚上睡不着觉,可是现在已经习惯,你看,我现在和陈冠希不是处得好好的,证明真的是乱写!”他心情愉快地说,不再被人议论,心头丢掉一大石,弄清了娱乐圈的游戏规则,见不是件小事。
生活
准天王工作的一天是这样安排的,早上5点起床,到片厂拍戏,中午吃个盒饭,就到铜锣湾参加宣传,然后再到片厂开工,晚上收工已是12点,再和公司保姆、拍戏同事去吃霄夜,原来爱吃泰国菜,因为比较开胃,现在改吃烤肉。
“哈!我发现,我是一个离不开铜锣湾的男人。”他突然好像发现了天大的奇迹,惊喜
地说,“你看!我住在铜锣湾附近,宣传也是铜锣湾附近,平时逛街买衫也是在铜锣湾,晚上吃东西也在铜锣湾,就是我出道也是在铜锣湾,有一次我和朋友逛街,有两个穿着很FASHIN的人叫住我,问‘有没有兴趣当模特?’我见他们没问我要钱,就去了那家杂志社试镜,然后就这样入了行。”
这个自称离不开铜锣湾的男人,再三强调:“我真是一个非常普通的香港男仔,哪!
我爱打边炉,好食香菜,每天定时喝两瓶牛奶,最中意打篮球,喜欢穿运动装、一定要舒服、最喜欢日本牌子“DTADS”,不是很另类,只在耳朵上各挂了两只简单的耳环,我抽烟,会讲一两句粗话,但不会喝酒,也很少出去泡,最多和朋友聊聊天,工作很忙,生活很闷……
遥远的电话那头有人用广东话在叫“余文乐,余文乐”,这部新戏,叫<无间道>他演少年梁朝伟,陈冠希演少年刘德华。
“唉呀!不行啦,我要开工拍戏啦!就讲到这里吧!”他略有歉意地说。
一年之后,他会成新的天王吗?他还会这么心直口快地在电话里数落自己吗?
电话那头一阵乒乓乱响,然后嘎然断掉,我知道,属于余文乐的戏,开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