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柏邦妮
在我心里,真正的天才应该是有一点变态的,他们透支生命和情欲,透支上帝寄存在凡间的礼物,趁上帝还未觉察时,挥霍了出来,大把大把的,然而,有时,他们并不自知,一点儿也不经营。上帝发觉的时候,就把他们收走,于是,天才死了。
多么干净。
我讨厌冗长的人生,拖沓的恋爱,不靠谱的工作,耗着,拖着,挂着。我也讨厌看见一些丑陋的脸,那些受伤的恨意,受阻的失意和受挫的恶毒,都残留在每一张脸的每一个角落里。上天是公道的,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生下来的容颜,却可以选择我们后半生的脸。就像我坚持相信,生命中每一道大的拐弯是不可选择的,但每一个小分支,都来自我们的意志。所有的小分支汇总了,便是宽阔而看似不可逆转的道路。
我想,我是不会优雅的。我生来就不优雅,我永远伸出去的手都将是指甲光秃的,神经质;我永远笑起来响当当的,吓人一大跳;我吃起东西来更是他妈的能感动得主人热泪直流;我时不时会说一句脏话的,表达我的兴奋或者愤怒。不,我不优雅。到了我老时,休想看见一个优雅的老太太,但是,我一定是个可爱的老太太,笑起来眯眼睛,胃口好得很,一脸的皱纹和坦然,而且,一定还相信爱情能随处发生,还想象着,王子在寻找公主身后的洗衣女工。
不信?那么,和我一起活到我进棺材吧!记得要开开心心地送我走,捧着红玫瑰来,然后,我在棺材里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不是真正讨厌玫瑰花的,只是,一直没有人送我,大家都误以为我不屑于喜欢这么俗气的东西。
那天和朋友们聊天的时候,发觉大家都或多或少地过敏,对橡胶,对油漆,对这样那样的怪异东西。我惊讶地发觉,我竟是没有一样东西使我过敏的!我只好可怜巴巴地问:我三岁的时候喝酒,起了酒疹子,算不算过敏?大家一起说不算。
我真希望我有一些怪癖呀!比如写字的时候像海明威一样站着,或者,必须一只脚放在脚盆里泡水(我又不是鹭鸶),或者,一定喝酒,像李白,一定要抽很多很多的烟,像法拉奇,至不及,也要把字写得鬼画符一样,让编辑带着排版工一起来求我(胡话,现在都是电脑了!),我就很拽地说:“刚才你怎么不来?现在,我也认不出了!”可是偏偏,我的字写得清秀得像小学生交的作业,从来不涂改的。
电影里的艺术家都有些病态的敏感,比如轻微的自闭。可是,我是非点期间,也要坚持和陌生人们擦身而过的,看见人多的地方,会不由自主地高兴。我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我喜欢和老百姓说话,修鞋子的,卖羊肉串的,磨剪子抢菜刀的,炒栗子的……我多么喜欢交谈。
我在纳闷和怨恨自己,为什么不能为一段失去的情感多哀悼一些日子,起码,情绪上哀伤一段日子。为什么,我又欢天喜地起来,我竟然不再为我手机上他的姓名而心惊,也不为那些一起去过的老地方回避。我甚至不想收起那些他写给我的信。
一段日子,走过了就走过了,甘苦我都知道,那么,那几张日历,何必介意它们继续在墙上哗啦啦寂寞地响。
但是,我知道,有一天,我们再相遇了,我会真心地问一声好。因为那些夜晚里,他曾给我过最温暖和真诚的拥抱。
我想,我并不变得冷漠了,麻木了,老皮老脸了。但是,在我心里,对待爱情,忠贞,永远的概念,越来越宽泛。 对人的冀望,越来越宽泛。 对某些细微的原则,却越来越坚持。
在这个即将冬天到来的夜晚,我翻看欧洲的地图,看着一些国家的电影资料,突然有了远行的心情。就像一个小女孩子,从来手里没有零钱,也就从来没有设想过,玻璃罐子里的陈皮梅,她也是可以吃到的。
突然心里就安静了。
切近的目标消失了,繁重的工作压下来,失去原本安然的生活,因此,我开始抱怨和慌张。当我再度将目光探射进我的心里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其实是没有改变的,我遵循我的本性,顺应我的意志,无论我走到很远的地方,还是渐渐消隐,我的心里,一定还是有那么一支细细的音乐。无人的时候,我唱给自己听。
优雅的姿势,是不重要的。活给谁看的架势,也不重要。坚强,还是坚韧,要强,还是要虚,心里明白就好了。我不要那一层角质的外皮。
最近渐渐懂得放弃的美丽。
在这么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的时候,为了一些光耀而发奋的时候,我慢慢也懂得,时而放弃一些,也是好的。不能希望五根手指,将所有的所有,都握在手心里。放开,腾空了掌心,能容纳更多的东西,比如,迟午的一片阳光。
早晨,百忙中,给一个自己一直喜欢也尊敬的写书的人写了一封长信。非常恳切的信。晚上,为一个即将收我的一篇文字在集子里的书,写了一封短信,回答他们的问题。写得很朴素,也很坦诚。能写信,而不仅仅是收发信息,是好的。
我希望,我这个不是天才也没有天分的女孩子,能像一个善良的老农民种地一样来写字。锄头旧了就修,起早贪黑,腰酸背痛,天灾人祸时,掩面大哭,丰收时喝老米酒。来年,照旧。
喊苦喊痛,少年心性。对这个世界的许多棱角,没有提防。蠢蠢欲动,直想策马去游天下,满以为,随处无家随处家,远处的风景总是好些。
但是,少年的时候,不让我去走动,我怎么能甘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