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柏邦妮
最近我将张曼娟的《喜欢》改成剧本,老师为了让我更好理解剧本和原作的关系,借我一卷《胭脂》的录象带。《胭脂》是亦舒之作。亦舒是我心爱,《胭脂》早已烂熟。电影却是一点风声都没听过。
电影开始在一张少女的脸庞上。80年代的脸,或者更早,70年代。齐耳清纯的短发。白衬衫。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倚靠着一个男人的背。灯影一阵一阵投到她甜蜜而有梦幻般表情的脸上。路在前行,容颜已老,再看那张脸已是中年。
这个开头我是喜欢的。电影有些年头了。一众演员都是好的,虽然扮相现在看都是过时了。全然不识。一整套影人班子,更是只识导演万仁和录音杜笃之。
包括女主角的衣裳,那个时代的格子西装外套,厚厚的垫肩。好怀念啊,我好象回到仰望母亲试衣裳的年代。老电影像家里角落里的一只老木头箱子,打开的时候,总有樟脑味和过去的记忆。
故事是简单的。杨之俊有一个逃难时一骨丝袜的线还是笔直的母亲和一个穿三个骨牛仔裤就颠倒众生的女儿。外婆和母亲,倚靠同一个男人。同一个男人,欣赏母亲和女儿。这两个男人,是父子。杨门女将都与叶氏父子牵扯不清。
之俊的生活有许多无奈。为阔太太找描金马桶,照顾生病的父亲,担心未长大的女儿。喊着:“妈妈的头发是为你白的!”女儿说:“没有我,你头发也会白!”
是的,不管为什么,头发是白了。她已经34岁了。
小说中的香港变做电影中的台湾。那个有点油烟气,拥挤,有点华丽,颓废也有点阴暗的香港,变做太明亮也太干净的台北。不够艳也不够脏。亦舒小说里的那些尖利俏巧又有趣的对白和旁白不见了。这些化不进电影。果断大方的香港白领也变得太迷惘和忧伤。小说里女儿光怪陆离的男朋友们,包括混血的男模和穿唐装的艺术青年,都不见了。“叶世球”变做“叶台生”。有选美皇后情妇的花花公子,变做替女生补习英文的大好青年。香港式的牢骚变做台北式的温情。简直是洁本《金瓶梅》,只剩下“一夜无话”。
因此电影里能看见三个城市,香港,台北,上海。收音匣子里的白光的歌声。老一辈动不动蹦出来的上海话。恩怨中的那个站在故事背后的上海。老上海为故事撒了那么一层神秘陈旧的金粉,是迷人的。
电影里之俊终于明白,归宿就是自己,自己才34岁。女儿独自堕胎回来,跟之俊喊出“我是你不得已生下来的”,之俊告诉她,她们一直相依为命。母亲抱着之俊,告诉她,叶家父子,不过是两个男人。电影结尾,开着红车的叶台生跟着开着白车的之俊。路还在前行。
我较喜欢小说的结尾。之俊去挑化妆品,买了三盒胭脂。家里有三个需要胭脂的女人呢。这是三个女人的故事。女人最大的敌人不过是自己,最大的依靠还是自己。三个女人的关系和谐了,故事结束了,男人的死活,无关紧要。就像《欲望城市》女角上台领奖的发言,深得我心:“男人来了又去了,留下来的还是女人!”
我知道电影的改动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有太多枝枝桠桠是一个剧本不需要的。但就是这些,本来最吸引我。有很多关关节节是编剧增添的,要给出一个眉目清楚的交代。但这些,让我觉得失去了那种惘然的韵味,那片不可填满的留白。
文字是我心爱,电影也是。但从文字走向电影的这条路,有太多不得已和变数,妥协和设计。文字是私人的,电影是公众的。文字是自娱,电影需要去娱人。我希望自己能享受这个过程,将一切工程当做魔法,将读者变做观众,将纸片变做胶片。并且,一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