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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抄袭 ,不潮流”?
不光快时尚品牌玩抄袭的游戏,时尚大牌也是这门游戏的玩家。只是在时装行业,抄袭非但没有被视作可耻的犯罪,反而被视作让时尚循环的引擎。
前几天,意大利时装品牌D&G在其2009秋冬秀上展示了一条菱格大棉裤,而阿玛尼在2008年6月的秀场上也有差不多的一条。
于是70多岁的老人家乔治·阿玛尼怒了,指责Domenico Dolce、Stefano Gabbana二人抄袭了他的作品:“如果他们是无名小辈我还理解,但他们早就功成名就。这个举动让我感到失望。”
Dolce和Gabbana表现得非常淡定,坚称并无抄袭,并反唇相讥说,即便他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也不是从阿玛尼那里学,两人不看阿玛尼的秀好多年,而D&G品牌风格一直与他们的故乡西西里紧密相连。
虽然顶级时装设计师经常抱怨自己的设计被山寨,但一个誉满全球的设计师跳出来把指尖对准了业内同行的情形,还真不多见。
高街时装抄袭国际大牌当然是相当泛滥的现象。例如Zara抄袭Chanel,做出一些廉价的软呢外套,他们从大牌身上汲取的是灵感方向,无伤大雅,因为大牌的东西并不会轻易就被高街货给比下去。高级时装旨在追求面料和廓形的完美,这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来维持。Prada的重磅镶嵌蕾丝来自瑞士以刺绣闻名的小城圣加仑,全部蕾丝都是Forster Rohner刺绣公司为Prada的订单限量供应;Chanel斜纹软呢外套的刺绣来自法国国宝级刺绣工坊Lesage,镶缝的羽毛则来自羽饰工坊Lemarié,全球独一无二。
大牌之间的“借鉴”就比较微妙了。Nalandda Bhandari2008年春夏秀完全照搬了Marchesa当季一款连衣裙,时尚博客High Heel Confidental讽刺道:“是我看重影了吗?”怎料Bhandari 2009年春季又有一款与Anna Sui不谋而合,该博客只好说,“Once bitten,twice shy”这句话真不是用来形容Bhandari的。
Marni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这个品牌的创意总监Consuelo Castiglioni对于Prada作品的抄袭癖好已经持续了很多年,Castiglioni没有接受任何设计方面的科班>>学习,但却极其娴熟地对Prada以往作品进行全盘而深入的剖析。这一季Marni采用了具有菱形、圆点等几何切割的重磅蕾丝,非常不巧的是Prada上一季的核心主题就是重磅镶嵌蕾丝。
Prada在2007年秋冬将马海毛处理成泰迪熊的毛茸质感,做成一件及膝大衣,2008年秋冬的Marni倒也模仿得惟妙惟肖,颜色由Prada的水洗蓝变成了钴蓝,款式不变,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连模特都不曾更改,两件大衣都是Irina Kulikova来走。也许Castiglioni和Prada英雄所见略同,但为何Castiglioni总要慢一拍呢?
在“借鉴”他人的设计师大军中,也有那些已经登堂入室的设计师的身影。Alexander McQueen总是被形容是前卫时尚的开拓者,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2009年春夏他构建出埃菲尔铁塔廓形的迷你裙,但从那些流线型的外观和服装所彰显的战士属性上可以清楚地感受到Balenciaga鲜花盔甲的影响力。2008年秋冬是一场对英伦历史的展望,然而历史却总是惊人的相似,这场秀混杂了太多他人作品的痕迹,帝政高腰裙和压轴的塔夫绸长袍在Christian Dior 2005年春夏高级定制中能找到其原始的灵感来源,迷你坎肩的玫瑰形轮廓则是John Galliano的招牌菜。
Jean Paul Gaultier近年来的抄袭也够得上臭名昭著。在1990年代,Gaultier称得上是符号式人物,其话语权和对于流行时尚的指导性都堪称顶级。但纵观2009年春夏的成衣,“倒三角”肩部轮廓明显是在向Maison Martin Margiela致敬,还有那些乏善可陈的缠绕式设计,Rodarte、Givenchy、John Galliano都曾经运用过这些元素。
高级定制曾经让Gaultier久负盛名,如今却已风流云散。在电影《黑暗骑士》的日本首映式上,女演员Maggie Gyllenhaal穿着橘红色的蕾丝鸡尾酒裙,许多媒体在第一时间误以为这是Prada的设计,事实上它来自于Gaultier 2008秋冬系列。事已至此却并未结束,Jean Paul Gaultier最匪夷所思的行为是屡次将其曾经发布过且未经任何修改的作品重新搬上T台。
此处有必要区别时装中对于同辈的抄袭和对于经典的传承。很多设计师抄袭或者说是借鉴Yves Saint Lauret的东西,比较明显的是Jean Paul Gaultier和Alexander McQueen。大师的东西是一种永恒的经典,后辈将其加入时代元素保存下来并不为过,就好像我们今天总在提及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种让其在T台上不断重生的方式也是一种保护。
针对这些“借鉴”行为,Prada表现得比阿玛尼有涵养,目前为止,尚未见有该公司人士出面对此予以公开评论。曾经也有大牌为此对簿公堂,1994年,法国法院判Ralph Lauren抄袭了Yves Saint Laurent风格鲜明的燕尾服并赔偿Yves Saint Laurent 38.3万美元。但是在1985年,Yves Saint Laurent也因为抄袭了设计师Jacques Esterel的西班牙斗牛士夹克而缴纳罚款1.1万美元。
但是大部分抄袭的案例都随着服装的过季烟消云散。时尚产业似乎是法律禁止抄袭最弱的产业,对于这种“借鉴”或者“致敬”,诉诸于法律的解决并不现实,即便是乔治·阿玛尼,此次也只是“控诉”而非“控告”。服装乃是应季的、具有时尚流行性的商品,实力再雄厚的公司,也不可能将每款衣服都申请专利。即便不考虑专利申请的花费,等到专利申请下来,服装也已经过季,专利也因此变得一文不值。
此外,也没有哪个国家的版权法会事无巨细地把时装的具体设计、裁剪、选择面料和整体外观等等纳入到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一般受到保护的只是著名时装的品牌图标、花饰和少量做工独特的牛仔裤袋花的使用权。
衣服不管怎样每季都要发布,灵感却不是想要它来的时候它就能来。既然没有法律的风险,在自己的灵感缪斯打盹儿的时候,就干脆借鉴一下别人。
对于喜欢抄袭别人的大品牌来说,抄袭无关畅销与否,因为作为国际品牌其自身元素也很丰富,抄袭是一部分,而非整体,比例不会像高街时装那么大,它们这样做只是非常懒惰、不尊重时装事业的表现。当然,从长远看,优胜劣汰是自古以来的商场原理,毫无竞争力可言。比如最喜欢抄袭Prada的Marni每次换季就打折打得非常厉害,已经非常不得人心。
Chanel每年时装周期间都会在Women Wear Daily写一封信,题目为“给所有善意的、对Chanel名字有不当使用的人士的信”,昭告天下说:“虽然我们的风格明确,但是一件并非出自我们的外套永远不可能是件‘香奈儿外套’。尽管我们很荣幸看到各种‘香奈儿式的’、‘香奈儿化的’或者‘香奈儿主义的’模仿,但请不要这样做。我们的律师会积极地处理这些。我们对待我们的商标很谨慎。”但很讽刺,Chanel 2008年的早秋系列中,那些通透的绛紫、浅灰色蝉翼纱却像极了Prada 2008年春夏的面料。
大牌有大牌风度,也各自有各自的亏心事。阿玛尼此次甚至落下了炒作自己的嫌疑。实际上D&G推出的那条裤子与阿玛尼曾经发布过的那条并没有那么相像,都是非常传统的菱格纹睡裤,难道这种千百个男人都有的睡裤是阿玛尼发明的?这无非是当今内衣外穿的大势所趋。话说回来,内衣外穿还是Gaultier在1990年代大胆提倡出来的。那些被直接照搬的设计师还没有说话呢。
天下文章一大抄,如若没有利益上的直接损害,各家是否也就冤家宜解不宜结,毕竟潮人们无法要求这些越来越商业化的时装品牌用做学术的清高姿态每半年推出一次时装发布会。
2007年8月,美国参议员Chuck Schumer曾提议将版权保护扩大到时尚产业,遭到一片反对。技术博客Techdirt博主Mike Masnick表示,版权的目的是刺激新的创造性内容—但是时尚产业本身已经具备这种创造性,完全没必要人工添加。
华盛顿大学经济学教授David Levine甚至表示为时装设计强加版权反而会对时尚产业造成损害,因为这将杀死时尚业繁荣的最大动力—潮流。他说,设计师们不是闭门造车,他们仔细研究同行的作品,也喜欢挖掘历史上的宝藏,他们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抄—或者说借鉴……结果就是潮流。抄袭带来潮流,潮流推动销售。总而言之,他说,抄袭是让时尚循环的引擎。
您不会也这么认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