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殳俏
曾经做过送牛奶工人的史坦利-艾利,在1948年埃勒利-奎因杂志的侦探小说比赛中,以一篇名为《特餐》的短篇取得了“最佳处女作奖”。而事实上,这篇小说却很难将其归类于侦探推理类,充其量是一部带有少许悬念的恐怖故事而已。而后来,这种被称为“艺术派推理”的惊悚小玩意进一步在艾利手中发扬光大,并且沿袭着同一题材给人的胆战心惊,那
就是,吃人。
一个以高雅而稀罕的美食闻名于世的餐馆,一个看上去饱经风霜的餐馆主人,一个自诩食不厌精烩不厌细的傲慢的老板,还有一个“幸运”地被老板拖来一起欣赏美食的战战兢兢的小雇员。为了一种传说中生活在俄国与阿富汗交界处的埃米尔史丹羊的稀有食物,他们在同一个地下室等候数日------餐馆主人以其沉默古怪的姿态把那种肉类说得别样的天花乱坠;老板则频频以美食家的姿态教育自己的下属不要心急慌忙,品尝美食需要高雅的姿态;只有小雇员觉得,好像那些菜式也很平庸无聊嘛,难道那只是真正美味的无聊前奏?
最后的结果显然不负于那个“最佳处女作奖”。因为在一般的同类故事里,一定是“无知”的小雇员被阴谋暗算,搬上了餐桌,成为美食家嘴里的一块肌肉纤维。这里,却是那个深谙美食无人能比的老板最后成了埃米尔史丹羊,而那个对食物一窍不通的小雇员却在自己老板临刑前一刻忽然变得自如起来,以一种大彻大悟又无比平静的姿态离开了这个所谓的高级餐馆。
美食家最终成为美食,这也许就是最终极的吃人方式吧。生活在饥饿难耐人尽可餐的年代,可以不care老弱病残,管饱就行。但是在和平而富足的时期,人肉资源实在是有的好挑挑选选,于是成日里吃吃喝喝,练就一身精美好肉的美食家就成了最上选。更何况他们常常要故作姿态,下这个厨房下那个厨房拜会著名大厨兼研究烹饪理论,这不是连运费都不要,就可以自己走到灶台前的食材嘛。《特餐》里的那位,还不是听到“埃米尔史丹羊来了”,兴奋地自己要求到厨房参观原料而最终一去不复返的。
其实非饥荒时代的吃人方式到哪里都一样,不仅西方,古中国更是那种对和平时代的烹人精益求精的国家,并且也把人肉委婉地叫做羊肉,只不过不是埃米尔史丹羊,而是两脚羊。其中更有上品为“和骨烂”,下品叫“烧把火”的详细记载,那么吃饱食终日的美食家真应该叫“不羡羊”了。鲁迅说过,吃人的人被人吃,是最终的命运。而按照基督教的讲法则是,我们应该上帝赐予我们的食物怀有感激之心,而不是觉得理所应当,愈吃愈骄傲,愈吃愈猖狂,否则总有一天会得到惩罚。而几种看法的最后都提倡要“救救孩子”,其实那也是很简单的。
救救孩子,就是不要让孩子去做美食家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