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萧萧(新浪网友) 图/赵婷 欢迎网友投稿
我想我是绝对属于冷血动物那一类的。大学的时候,同寝室的女孩谈恋爱谈的如火如荼,只有我无动于衷。直到大四毕业的时候我才发现:人家就业是一对一对的,读研是一双一双的。就算两个人分开的,至少人家还算有个牵挂。只有我,独自背包闯天下。记得我离校时候,到车站送我的全是清一色的女生,那一刻我还真就觉得有一点悲哀。
现在毕业了,找男朋友的方式变成了我最反感的,也是最古老的,也是在中国人眼中成功率最高的方式—相亲。我实在不能忍受自己像卖茄子一样被人家挑来挑去,于是,我依旧孤单。我听刘若英唱过“我想我会孤单,一辈子都这么孤单……”我想我可能也会。
其实,在大学的时候自己也曾“遭遇”到爱情。但是不知为什么,俩个人把脚从友谊向爱情迈出去那么一点点后,就迅速的收了回来,那种感觉就像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一般,或许,爱情真是灼人,或许,我是一个不懂爱情的刺猬。不管怎么样,那是我大学里最美的回忆,也是唯一的回忆。那时的我们都年轻,年轻的只知道对天空傻笑。
我们是在学校自习室里认识的,俩个人都属于那种生活极其单调的人。每天我们都会在吃过晚饭之后,出现在自习室里,很少有人能这样迷恋自习室。我是其中一个,另外一个是他。10月的北方,秋高气爽的夜晚,其实真的很浪漫。那天,自习室里停电了,本来人就不多,停电之后大家就陆陆续续的走了,最后,只剩下我们俩个。我索性就把头靠在窗户上开始看天上的星星。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就留下来了,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可能黑夜给了我脆弱的勇气。就在哪个时候我发现对面桌子上点着一根蜡烛,还有一个人的脑袋在那里晃晃去。我忍不住的笑了,在昏黄的烛光下,他胖胖的脸和肥肥的耳朵看上去好滑稽。他看我消的莫名其妙,自己也笑了。我迅速的拿出纸和笔,给他画了一张速写,最后写上“送给小P”,他如获珍宝的拿者那张画看,反复的问我“小P”是什么意思,我告诉他天机不可泄露。很快就来电了,他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还小心翼翼的拿走了那张画。
我们就这样熟识起来,他学理,我学文,文理科的差异在我们身上体现的最为明显。他要是来寝室找我,要首先算好时间,之后再打电话确定一下我在不在,最后,在寝室和我胜利会师。我通常是心血来潮,跑道他们楼下一顿狂喊,当然结果是很多窗户里都会伸出好几个脑袋,而且大部分的时候我的狂喊并不能感动他,因为他根本就不在寝室里。当然,有一些事情我们还是可以达成一致的,比如吃。我们都喜欢吃,都愿意吃,我们经常跑到市区的小吃一条街,吃上整整一天。结果那年寒假我回到家,家里人都快认不出来了。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充满了欢乐,虽然他整天抱怨玩物丧志,但是还是一有机会就来找我玩,虽然我每天看着镜子里日渐走样的身材,发愁的不得了。但还是想见他,还是想和他抢一条鸡腿吃。我不知道这叫不叫爱情,我也不想知道这叫不叫爱情,我想只要我自己喜欢这种感觉就好。
我们就这样快快乐乐的等到了那个寒假,假期里我打电话给他,但总是找不到他。开学后我迫不及待的去找他,结果还是失望而归。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还以为他不想见我,再加上寝室同学不断的询问,让我觉得很是没有面子,索性我就不去找他,也不接他的电话。一两次之后,他的电话也就很快消失了。其实,我真的还是想他,真的很想。再次见到他,已经是5月份了,我看见他和他的同学走在一起,我就转身走近了图书馆……
我们就这样走开了,虽然以后我们也能够在校园里见面,但是只是点点头而已。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我有一种想去找他冲动,想告诉他“小P”就是“小猪”的意思(猪在英语里是PIG),想告诉他我曾经很努力的找过他。我最终没有去,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感觉究竟算不算是爱情,可能只是一种很好的友谊。如果真是这样,那找到了又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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