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503号的门足有三秒钟,里面漆黑一片。我一甩头,掏出钥匙进去。我走路和平时一样,舍不得再放轻些,这是我的本性,习惯了的东西很难改变。接着我听见了第一个人翻身的声音。
我开始整理书包,寻找明天上课需要的书本。黑暗之中,我听见自己弄出悉悉嗦嗦的声音,像老鼠啃番薯,床上“咯吱”一声,第二个人翻身了。
收拾好了。我冲进冲凉房,拧开水龙头,水哗啦啦流了下来,我一边抹沐浴露一边想像第三四五个翻身时咬牙切齿的样子,哼,谁怕谁,谅她们也不敢拿我怎样。
我在搓洗衣服时,终于听到了一句人话,说实话,我一向不把她们的话当人话,而当作蚊语。我解释一下,各位就会明白我这样说的苦衷了。她们常围在一块儿窃窃私语,存心怕我听见,偏偏那声音又老是萦绕在我的耳边作蚊子嗡嗡叫。真想捏死几只蚊子解恨。
娜说:“小曼,能不能小声点儿?”我不理会,继续搓,保持平时的节奏,接着拧开水龙头冲洗衣服。
奇怪,平时洗衣服不见得有多大声,但在这夜里显得特刺耳,也许这叫相对效应。就如我,并不怎么聪明的,可是到了这宿舍,也就显得相当聪明了。
尔后,我听到一句更像人话的话了,字正腔圆,显然是经过丹田送气直达空气运输,当然,还带着怒气:“小曼,能不能快一点儿,我们都被吵得睡不着。”
你们睡不着关我屁事。但我依旧沉默,我不会在沉默中爆发,更不会在沉默中死亡。我已经学会了在沉默中做我的事情。
我躺到床上,想起刚才的胜利,没有喜悦,眼睛涩涩的,却没有眼泪。我开始明白什么叫刚强背后只剩下软弱这句话了。
第二天,阳光很好。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外面的树叶很美,洒满阳光,我想只有做最高处的叶子,才能获得最充足的阳光。
我咬着笔头,盯着外面的景色,开始构思我的文章。我找灵感时通常是这副死人样,常把人吓死,也能把死人吓活。所以看到我这样子的人往往在前一秒钟死去,又在后一秒钟活过来,然后捂着活蹦乱跳的心脏,满怀感激颤抖着喃喃自语:“生命多可贵……”
是谁,掏空了我的感情?是岁月、流水、亦或是落花?
有谁是天生冷漠的人?当父母离异,在父亲与另一个陌生人的目光中生活,我依旧把我的感情付出,我不求回报,只求不受伤害,但我的感情被无情地践踏。
当我的好心变成邻座的男孩口中的“贱丫头”时,我还有泪水,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独自啜泣。
一次次的伤害,无情的经历终于使我变得无情,泪水不再有,心已变硬。记得初中的那个女同学诬陷我偷她五十块钱时,我终于冷漠,她打我一巴掌,我抓住她的头发还她一巴掌,然后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落座。
从此,没有人再敢欺负我。我明白,只有当强者,才不会被人欺侮。
我也不再需要别人的好心,我曾当着一个女孩的面,把她给我的一袋零食扔进垃圾桶,硬着心肠看她眼中隐忍的泪水;也曾在雨中,推开一个男孩遮在我头顶的伞,任雨水淋透。
青春的天空就这样充满灰色。我考上了大学,没有欣喜,独自一个人漂泊在异乡,住在存在另外五个人的宿舍,就像她们瞧不起我粗朴的衣服,我也瞧不起她们空泛的精神。一号叫琴,正热恋中,一天不见男朋友,就像死人一样,真希望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死去,看她怎么办。二号是我。三号叫娜,娇生惯养,每听见她叫一声“哎哟”都让我浑身起疙瘩。四号是玲,是个吝啬鬼,简直是葛朗台再世,阿巴贡的化身。五号六号分别叫翠和云,都是懒鬼。总之,个个我都讨厌。
……
“林小曼,窗外有帅哥吗?看得那么入神?”我正想着,冷不防有个声音在我身边响起。
真是个神经病,我不高兴地白了他一眼。
我不理他,继续看,气死他,最好气得他眼睛翻转心脏破裂最好马上进精神病医院。
除了我宿舍那帮丫头,我第二讨厌的人就是这家伙,一副痞子模样,却不幸被我班女生称为潘安再世,最佳白马王子人选,真可悲我班女生都瞎了眼或脑子有问题。这家伙自以为魅力无比,时不时展露那臭笑容,把那帮女生迷得神魂颠倒。去,本姑娘不吃这一套!
“林小曼,你不去吃饭吗?菜快没了。”我看见他收拾书包,一眨眼溜得无影无踪。
呃,肚子还真饿了。可是,我得再忍一会儿,我必须算准时间,在那个大叔准备关闭窗口时对他说我要那个菜。
我端着餐盘坐到餐桌上。又是青菜,当然,窗口还有许多美食,但我只能画饼充饥,拼命地多看几眼,然后吞吞口水,就算对得起我的肚子了。没办法,这个月的饭钱只能精打细算,才能应付过去。
“咚”地一声,高志宇坐在了我对面,真是见鬼,他应该早就到饭堂填饱肚子正该滚蛋的时候呀!“哈罗”,没等我反应过来,他把一大堆菜拨到了我的餐盘里。
“你找死啊?”我大叫,周围的人纷纷看我,我恼火地瞪他们一眼,他们赶紧别过头去。我夹起那些菜,正想扔回他盘里,忽然发现旁边的女孩正甜蜜地夹菜给她男朋友,高志宇得意地看着我。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偏不让你得逞,我低头吃饭,不理他。高志宇还在那说风凉话:“林小曼,你那么瘦,要多吃一点,胖一点才有人追。”
“停停停,这话你说多少遍了,再说我割了你舌头,我有没有人追关你屁事。”我狠狠地大声说。
周围的人又纷纷转头,很不满地看着我,吃饭的时候谁希望听到这个屁字呀。
高志宇伸伸舌头,不再说话了。
饭吃到一半,我的青菜吃完了,咋办?我盯着菜盘上高志宇拨过来的菜,吃还是不吃,我犹豫着,看着红通通的龙虾,金黄的腊肉,我的肚子在咕咕地抗议。我咬咬唇,吃,不吃白不吃。
我把饭菜一扫而光,这时,我看见高志宇眼睛闪着促狭的笑。谁怕你?我甩他一记白眼。
我抓起书包,把餐盘扔给他:“劳驾把它扔回餐具回收点。”
我甩头就走。“遵命,小姐。”身后传来他带笑的声音。
我开始躲着高志宇,哼,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我挑了只剩一个空位的餐桌,很快我又发现失算了,那里很快就出现空位。高志宇不怀好意地坐在对面,脸上挂满算计的笑,天啊!
我说:“高志宇,你不要老是跟着人家好不好?”
高志宇说:“林小曼,谁跟着你了,谁都可以坐这个空位吃饭,你不要自作多情了。”
我噎了一下,自作多情?我有吗?我怀疑自己也许真的有。
回到宿舍,正想开门,忽然听见那帮丫头片子正叽叽喳喳地议论着,咦,好像有我的名字,我竖起耳朵听。果然,琴说:“想不到我班大帅哥竟会喜欢林小曼。”“是啊,我天天看见他俩一块吃饭,高志宇总是很体贴夹很多菜给她……”
我开门进来,反手把门一摔,发出巨大的响声,她们惊愕地回头看着我。“只有嚼舌妇才喜欢在背后说三道四。”我冷冷地说。“我,我……”琴嗫嗫地说不出话来。
就是那副德性,我冷笑,打心眼儿里瞧不起她们。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回宿舍取东西,看见她们正围在一块儿看报纸。真稀奇,一帮只看时尚杂志言情小说的人竟看报纸,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狐疑地看着她们,娜看见我,笑着说:“恭喜你,小曼,你的文章获奖了。”我在第一秒时愣了一下,第二秒便瞥见“谁掏空了我的感情”大大地标在了报纸上。我忽然像被人棒打了一棍,全身发麻,我明白娜笑的意思了。我伸手就抓报纸,“炎欠”的一声,报纸撕成了两半。我扭头就走,“小曼”,我听见她们在喊。
我一个人在校园椰林里坐了很久,直到鸟尽星稀。我回到宿舍倒头就睡,依稀听见她们起伏不定的呼吸声。
她们一定有什么阴谋,我暗暗地想,这几天这帮人都神经兮兮的,有时说着话看见我就不说了,有时写着东西看见我马上藏起来,她们到底在搞什么鬼?我纳闷着。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我才不怕她们使阴谋耍手段报复呢。不过,我不能放松警惕,我不能输。
这天晚上,我回宿舍,刚打开门,就听见四处响起了打火机打火的声音。妈呀,她们该不是发狠了要处以我火刑吧,哼,就她们那火柴棒的身材,还不知谁死谁活呢。
我昂首走进,却发现她们正在点蜡烛,“有毛病”,我心里嘀咕着,该又是哪根葱萌发了浪漫之想吧,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我冷冷地站在一旁,看着她们在那忙得不亦乐乎。忽然,我的心像被什么抽了一下,我呆呆地望着她们点燃的蜡烛。她们向我拥过来,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坐到椅子上的,大蛋糕上点燃了二十根蜡烛,“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小曼生日快乐”,她们都在唱歌。望着她们真诚的脸,我脸上湿湿的,原来,我还有泪水。
那天,我收到了五份珍贵的礼物,不,六份,有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扉页上写着:“高志宇爱林小曼,什么时候,林小曼爱高志宇?”
当友情与爱情一起来的时候,我竟措手不及,幸福是不是来得太出人意料了呢?(文/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