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隐张埋国立
今年二月十三日,美国有一宗司法案件非常轰动,老婆把老公给谋杀掉了。
整个事件是这样的,一位四十五岁的女牙医在大庭广众之下,开着她的奔驰轿车撞死了出轨的老公,经过审判,这位牙医被判处有罪,监禁终身。
女牙医在法庭上说,她早就发现老公有外遇,于是她用尽一切努力试图挽回这十年的婚姻,她辞去了工作、一个晚上和老公做三次爱、做老公爱吃的菜,还请了一位私人教练来重新打造身材,她甚至还去找整型医生把胸部做大。
她的努力全都白费,因为有天她看到老公和情妇进了旅馆,而这家旅馆竟然是一九九二年她和老公度情人节的地方。于是情绪一下子无法控制,就在饭店的停车场把老公撞死。目击者也说,女牙医至少撞了老公两次,死者身上还留下胎痕。
这件事让我陷入深入的思考,所思考的内容主要有三点:
1.难道女牙医真的认为和老公一个晚上做三次爱、把胸部加大、做老公爱吃的菜就能挽回男人的心?假如事情有这么简单,天底下岂不都没有外遇发生了吗?
2.基于以上的理由,当女牙医发现老公依然外遇,她的怨恨更加的深,开玩笑,我都为你这么牺牲了,你这个老小子怎么还不悔改,当然有杀他的意念。
3.千万别把女人搞火,尤其不能让女人丧失自信心,把女人逼到极端,结果是很难想象的。
同样的,我也思考,既然女牙医知道老公有外遇后才做努力,可见她当初常因工作忘记了老公,也不常和老公一个晚上做三次爱,也不经常做老公爱吃的菜,更不在意自己胸部大不大。
喔,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个女人都该辞掉工作,都该整晚抓着老公做三次,也不是说做人老婆的非得有个大胸部不可。我的意思更不是说男人很贱,即使你们个个36D,即使你们人人每晚能做三次,你们的老公就不会有外遇。我的意思是,哎,男人不偷腥是很难的。这当然不是说我自己,而是说,女人绝不能让老公有任何的可乘之机。
不久前我碰到一对好友,他们结婚了起码有五个世纪,老公偶而去做做广播节目,有时会有女听众call in ,不免打打屁。先生说,只要有这种情形发生,下一个电话一定来自老婆,他只好在节目上当场承认错误。
于此我得到一个结论,男性本恶,所以不能用儒家的精神去对待男人,最好用法家的那套,走在街上不得随意看其它女人、翻看杂志不得停留在美女那页超过三秒以上、晚上十点以后回家要每五分钟回报一通电话等等。
哈哈,不患其然,患其所以然,根本不让男人有“然”的机会。
这样真的会没事?我的另一个朋友,男的,他说,老隐,如果女人都用你说的这套,男人不如都先去撞墙好了。
对呀,我说,谁叫你要结婚,既然结婚就得认命,要是你不结婚,你爱每天带女人去同一家饭店过情人节也没人管你。
不,我的意思不是说结婚不好,开玩笑,结婚好得要命,而且天底下哪有女人比老婆更体贴、更美丽、更性感的。各位男同胞,是吧。我再强调一次,结婚真好,从此以后别乱看街上别人的老婆,别超过十点还不回家,别老说别的女人的胸部比老婆大。每天低头走路,每晚歌颂老婆比布兰妮还性感,婚姻多么完美呀。
我说的是真的,我不都一向这些原则做人老公的嘛。
算了,你们每次都以为我说的良心话是废话,这次只好再隐姓埋名。喂,千万别告诉我老婆这篇文章和我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