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会儿,人们穿衣都特单调,颜色也无非是清一色的灰、黑、蓝,好像全中国人民就那么几件衣服。拍集体照的时候,往往更是分不清谁是谁,集体“撞衫”的年代,谁要是弄了套军装穿那才叫气派呢。胡春媛(blog)
那时我家邻居王伯伯是位退伍军人,有好几件军服,有一次洗了晾在院子里,半夜忽然听到房上瓦块在响,跑出去一看,有俩窃贼正站在房顶上拿竹竿偷偷地钓军衣呢。王伯伯当即怒声喝道:“小偷,看我打不死你”,便沿着院墙追赶那俩孩子,最后愣把人家逼得跳房摔折了脚,那个晚上胡同的人都给吵醒了,这事也成了街坊邻居多少年的笑谈。
后来我上山下乡时也设法弄到一顶军帽,可惜到照相馆拍照时,帽子放桌上一转头就被人拿走了。那个年代,上班穿什么,礼拜天也就穿什么,平常穿什么,待客也就穿什么。要是有一件“的确良”上衣,头天晚上洗了,第二天接着穿。挺括、滑爽、轻薄。很多人为了一件“的确良”,还得托朋友到大城市买。有一天,我爸爸从“内部”买到一个废弃的降落伞,那布料跟“的确凉”一样滑爽结实。我妈妈就把它铺到院子里拆线,好大一片啊,孩子们都钻进去玩。有个小孩 “迷路”了找不到出口,竟吓得哇哇大哭。我妈妈很能干,她把降落伞裁成很多小块在锅里煮染成各种颜色,不仅给我们做了衣服衬里,还做了各种袋子套子,有缝纫机罩、坐垫套、买菜的……用了十多年都没用完。
还有一次,邻居送我一件灯芯绒外套,我穿上后脖领开口有点大,粉嫩的锁骨尽显无遗。可是为了赶时髦,我还是想第二天穿着去上班,我妈一听就急了,把脸一黑,冲我大嚷:“别说上班了,就这模样到胡同里走一圈,你这辈子可别想嫁人了。”为了让我更“正经”点,她连夜把领口改小了。我妈这一折腾,本来挺时髦的外套,又成了中规中矩的老一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