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她在等我,我更知道,如果那天我去了,将会发生什么……
去年春节过后,我刚和我的第二个女朋友分手。
一个朋友的姐姐找到我说,你口语底子不错,最近又有空,不如帮我一个忙吧。
原来,她的一个哥们儿两年前去了加拿大,如今在那边稳定了,打算接他的女友出国完婚。至于我所能做的,就是帮这个女孩补习补习英语。因为受人之托不好推辞,又因为我的时间也是多得无处打发,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这女孩叫陶晨晨。我们第一次开始上课那天,正好是2003年的2月15日。也就是“情人节”的转天。可以想像得到,那天我的心情有多不好,整个人没精打采的,似乎依然不能从逝去的那段感情中挣脱出来。虽然我嘴上说“没事了没事了”,其实在心里,在没有睡眠的夜晚,真的是谁苦谁知道。
对,没错,因为前一天晚上我一夜都没怎么合眼,于是15号那天一下班,就昏昏沉沉骑着车子回家了。回到家之后,倒在床上蒙头就睡,等到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才被手机里的短信提示音给吵醒,再一看表,发现已经是当晚9点半了,这一看不要紧,当时就把我的盹儿给弄没了,坏了坏了,怎么糊里糊涂地就睡着了呢?今天明明是给人家陶晨晨第一天上课的日子,竟然全忘了。想到这,我翻身下床,再打开手机搜索了一遍,没发现什么未接电话,然后我才想起,原来除了朋友给我的地址以外,其余的我对她竟是一无所知。而且她对我也是一样,我们既没有对方的电话,也没有什么别的联系方式,每次都是通过那朋友相互传话,也许那姑娘还在傻等着我,这叫什么事啊?于是我赶紧穿鞋下地,打了一辆车就往她家赶,无论如何,就是当面向人家姑娘道个歉,也是应该的。
楼上亮着灯,如果猜得不错的话,三楼靠左边那个窗户应该就是陶晨晨的家了。
我轻轻敲门,里面有女孩子轻微的声音,是谁?我就说,是我,谢戎,黄姐介绍来的,我们通过电话。门这才“唰”一下开了,灯光之下,我看到一个梳着低马尾的女孩出现在门口,脸上好像有哭过的痕迹。
“真对不起,是我记糊涂了,让你白等了两个小时,我手头又没有你的电话,所以……你一定很生我气对吗?”
女孩回转身,算是让我进了屋,随后又从沙发的茶几上撕下一张便签纸,写了自己的电话在上面,交给我说,这样不就行了。
屋子里有一丝奇异的香气,一种说不清的香味,若有若无,徐徐飘过。
趁着我留电话的工夫,陶晨晨转身进了厨房,随后举着一杯茶出来,脸显然是刚刚洗过,清清爽爽格外动人。
喝茶吧,她说。朋友从南边捎来的自制八宝茶,挺不错的。
我忍不住啜了一口,整个人有一种醺然若醉的感觉。陶晨晨问我,可以开始了吗?我有些尴尬,今天是不是太晚了?刚才出来的急,连教材都忘记带了。然而她说,你不是要教我口语吗?即使不用教材也没可以吧。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两个小时。
临走时晨晨出来送我,才发现她家楼道的灯坏了。于是她又进屋去找手电筒,我和她客气着,她一边打着呵欠,一边把手电筒递到我手里说,没这么麻烦,你拿着它下楼,等下次来的时候记得带着就是了。
那天晚上回到家之后,我睡得特别沉。早上醒来想起昨晚的事情,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似的。妈端着早饭进来,问我昨晚去哪儿了回来的这样晚?我这才知道一切并不是梦,床头柜上还立着她给我的鹅黄色塑料手电筒,这么说一切都是真的了?早上10点,一个陌生的短信发到我手机里来,老师,没事吧?老师--奇怪的称呼,我先是一愣,随后马上就意识到这是她发过来的。那一刻,我心里有一股非常奇怪的情绪在蔓延,她的问候,让我非常之受用,甚至有一点点的得意。只可惜无论我怎么回忆,都记不起她的样子,这真使人郁闷和着急。
那是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
不可否认的是,晨晨是一个聪明的学生。做她的老师,可说是一种幸福。她家的床头柜上,摆放着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的照片。那男孩带着眼镜,学生打扮,样子斯文,和晨晨在一起十分登对,也十分甜蜜。晨晨说,他就是她的未婚夫。出国前在一家研究机构上班,如今在那边稳定了,马上就要接 她出去完婚。我经常忘着照片上的他们出神。她和那男孩的依偎在一起的样子,就像是一把再沉重不过的包袱,不左不右地正好压在我的心上。
晨晨原本就有相当不错的底子,如今再经人稍加点拨,可说是进步神速。她还是喜欢叫我“老师”,但这时的叫,已有内藏的亲近和玩笑。有时我们正上着课,那男孩也会打来越洋电话,晨晨和他聊天的时候,我简直嫉妒得要命,看到她一边说话一边下意识地用手去绕电话线的样子,我就觉得有什么东西要从我胸口里蹦出来似的。
这冲动有多么可怕。我知道自己陷入了怎样一个怪圈,是失恋?是无聊?抑或是真的碰到了最喜欢的人?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这一切假设都成立的话,那无论对于我和陶晨晨来说,还是对于她远在国外的未婚夫来说,都不会是什么幸事。真的阿莱,那都不会是什么幸事。活到这么大,读了一些书,也经历过一定的感情波折,我已经懂得不是所有的感情都有存在的理由。当一个人在不适当的时候爱上不适当的人,又或者那个真爱在不适当的时候以不适当的身份出现的时候,无疑都是一种悲剧。是悲剧,绝不是喜剧。就像我和晨晨,虽然我喜欢人家,但当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是别人的未婚妻。而且我之所以会认识她的原因,就是要帮助她使之尽快与远在国外的未婚夫团聚。像这样的情况,我所处的位置何其尴尬?
而且若仅仅是这样也还罢了。对于冰雪聪明的晨晨来说,也许早就把一切看在眼里,又也许,她对我也不是全无感觉,只不过她会更聪明的,把与我的相遇看作是出国之前的那部分。所谓“出国之前”的那部分,也就是说即使发展,也会是短暂的,是属于过去的,有一点上辈子的感觉。而出国以后的日子,才是今世的,现实的,可以触摸和依靠的。
所以对于晨晨而言,拒绝与接受,似乎在取舍的一刻有着同样的难度。
她喜欢我的木讷和孩子气,这我知道。所以她会允许我吻她,说她允许,是因为我吻的那天,她并没有刻意去回避和挣扎。一切好像都是顺理成章的,我和她一起庆祝她出国前最后一个生日,我送给她的生日蛋糕上,写着“小BABY”的字样,她不仅没反对,而且还笑得特别开心。再最后,她哭了,她说,谢戎(那是她第一次这么叫我),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如果你真想要……我就是这样堵住她的嘴的,用我的嘴堵住她的嘴。那是我们第一次离得这样近,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想不到我的抗拒,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完成。
5月10号那天,我最后一次去给她补课。
晨晨没留我坐,一切是那么突然,屋子里乱糟糟的,带着一种“人去楼空”的味道。她说她要走了,她还说,看什么好随你拿,反正明天也是要送人的。我说好,我就不去机场送你了,她什么都明白似的点点头。这下子,我心里的滋味就更不好受了,我们就这么面对面站着,又过了一会儿,她送我出来,凑巧的是,楼道里的灯又不亮了,晨晨依然是回屋拿了手电筒出来,我接过来苦笑着说,这个就权当送给我吧。然后硬着心肠出来,看到她站在门边上既不说话也没动,就又折回去使劲抱了抱她,才狠狠心走了。
我漫无目的到处游荡,等到快进家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打开一看,是她的号码。
“喂,晨晨,是你吗?是你吗……”我有些激动,只可惜听筒那边的人,仿佛睡着了般,竟是一点声响都没有。随后,有人叹了口气,再然后,是一个轻轻的邀请:“你来吧……”信号“哒”一声断了。我仿佛看到她拿着电话欲言又止、吞吞吐吐的样子,仿佛看到她眼睛红红地站在那儿,腮边挂着一滴晶莹的泪珠。
在门口的小花园里,我抽烟抽到了夜里两点。有好几次,我差点打车去她家找她,但最终,还是忍住没动。一支又一支的烟,时间一点点过去,电话竟真的沉寂了,晨晨的声音再没出现,再没出现。
虽然我知道,她在等我;虽然我知道,如果我去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正因为此,所以我更不能去,我不能去……
半年后,我收到晨晨从国外寄来的明信片,上面只有六个字,老师,我结婚了。
阳光从未如此耀眼,我感到一阵短暂的眩晕。
对于原本就不可能在一起的我们来说,那个微热的初夏的夜晚,也许是今生惟一一次能与她相处的机会。错过了,就再不会有了。你问我后悔吗?是,在她最初走的那段日子里,我曾经为自己的软弱无能而懊悔得要死;但今天,在我看到她寄来的明信片的一刻,我又觉得,就连这后悔,也是值得的,真的是值得的。
阿莱有话
张爱玲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写到振保在英国留学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叫玫瑰的女孩。
那是他的初恋,玫瑰的天真,使她看上去毫无遮拦。一天晚上,就在振保的车里,玫瑰为他的即将回国而哭泣,振保吻了她,还知道即使他做了接下来那件事玫瑰也不会怪罪他,那一刻,振保心里真的很乱,但他终究没有那样去做,而是硬着心肠把伤心欲绝的玫瑰完好无损地送回家……
这件事过去之后,振保虽也懊悔,但更多的还是为自己“坐怀不乱”的自制力而感到钦佩和惊讶。
这惊讶一直被他格外珍贵地保留在心里,每当陷入迷茫,他就会借着这段经历让自己振作说--瞧,我是个禁得住诱惑的男人。
这时有人问了,如今哪还有柳下惠呢?
我却固执地说,自然是有的,难道还真的绝种了不成?
欢迎网友来此发表评论>>
你是否有类似的故事写信说来听听
返回新浪伊人风采频道首页 返回心情·爱恋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