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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时尚生活珍贵记录 2006蓬勃之年(组图)(8)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16:57 精品购物指南

  房产行业 “今年条款特别多”

  政府“一厢情愿”地增加对地产的条条框框。各种针对地产的限令和宏观调控政策,如急风暴雨般突然而猛烈地砸向地产市场,而调控的效果却如乌云遮月般未见光明。

  政策的重压下,房价却显现出了惊人的抵抗力,不降反涨,涨得义无返顾,涨得理直气壮,而购房人在这高房价下掀起了一轮抵抗运动——按兵不动、持续观望成了他们自卫的武器。

  国六条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6项措施(“国六条”),包括住房供应结构、税收、信贷、土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方面。业内人士认为这6条措施拉开了2006 年房地产调控的序幕。

  “国六条”具体内容:

  1.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2.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3.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4.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5.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6.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国六条”的颁布,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大报端的房地产版面无不充斥着关于“国六条”的解读和预期,一时关于“房价是否能降”的讨论也在地产界展开,购房人更加怀揣“房价”马上就要得到控制的梦想。

  但紧张过后,关于“国六条”是纸老虎的说法猛然增多。此后短短6个月中又陆续出台13了个房地产调控政策,涉及住房结构、土地管理、税收、信贷、市场交易秩序,甚至反腐等各环节,虽然一场史无前例的调控风暴陆续降临,但房价依然自顾自地飞涨上去,观望的购房人们尴尬地面对着日益缩水的购房梦而后悔。

  70/90政策

  2006年5月29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国十五条”规定,从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与此相应,国十五条对住房信贷政策也做出了改动,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仍执行首付20%,而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执行30%。90平方米成为一道分水岭,不论是对购房者还是对开发商,这一政策都足以用“震动”来形容。因为,这是国家首次从供需两个方面对房价进行的宏观调控。

  此令一出,不仅住宅项目的规划审批停了,而且新楼盘的开发进度也彻底延缓,各个项目不是忙着修改规划,就是急着制定应对措施。

  而在售的大户型项目则乐开了花,“70/90”的限令让众多人感到了大户型的稀有和投资价值,抱着“大户型将越来越少”的信念,不少购房人出手阔绰地购买大户型产品,导致市场上的大户型项目一度价格狂涨。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

  2006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对外销售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2006年8月1日国税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内居民在进行个人二手房转让时,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为固定的20%。此条例被业内外一致公认为是最具杀伤力的调控武器之一。

  从政策的调控力度上看,该政策的初衷是直指交易环节的利润部分,抑制投机获利的因素,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转嫁”的效果却十分明显, 20%的个人所得税几乎全部转嫁到了购房人身上,二手房价格也不可抑制地上扬起来。

  外资限炒令

  2006年7月24日,建设部联合其他5部委下发171号文件《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被业内称为“外资限炒令”,加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境外机构与个人购房的管理。

  据称,一些境外房产投资者因为171号文的出台而暂缓或者撤回对中国的房地产投资。但更多的投资者对市场仍保持了乐观的态度。171号文显然并没有抑制外资投资中国房地产的热情。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评论员杨红旭说:“2006年以来的一系列限外政策,对于外资的进入规模毫发未伤,唯一改变的是它们的结构,我们可以预见的是,2007年,外资将大规模涌入开发领域。”

  民宅禁商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一纸禁令掀起了轩然大波——从2006年6月19日起,北京将暂停为所有登记地址是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这一禁令在房地产市场、法律界和中小创业者中引发了激烈争议:有人称赞此举有利于稳定房价,有人质疑文件的合法性,更有人担心政策一刀切将加大创业成本,使中小投资者无所适从。

  自“民宅禁商”政策出台后,各大中介公司接洽的写字楼的咨询量和租赁成交量明显提高。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民宅禁商”不仅有利于保证居住环境,还有利于保护写字楼的市场环境。但与此同时,也的确存在商住楼的中小投资者预期利益受影响,和小公司运营成本上升难觅合适的办公地点的情况,市场急需符合小公司办公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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