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话题:当好朋友爱上自己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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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17日10:05 上海青年报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
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明明是敌人一来就要缴械投降的命,偏长了副生猛海鲜的面孔。结果是,每谈起重色轻友、横刀夺爱的话题,整一办公室的男女老少便齐刷刷地拿眼睛瞅着我。
干什么,干什么?思想品德课上都教了不止一回两回了———万不要以貌取人———你们怎么还老逼我做“坦白从宽、弃恶扬善”状呢?
不怕丢人的说一句,在我二十出头、三十不到的这把年纪里,经常扮演失恋者的角色,偶尔客串过一下抢人的角色,即刻就被迎面而来的口水淹得半死。因此,不仅夺人的经验谈不出来,就是要高度概括以上两种亲身经历过的心情,也只有那么一句话:我只想自己一个人轻轻地悲伤。
记得,第一次接受自己的男朋友坐在自己的好朋友身边时,笑得很温柔,前男友甚至认为这是他见过我笑得最文雅的一次。我说:因为没有力气不文雅地笑了。我承认悲伤,但仅仅是因为不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再相爱下去了,至于这是不是因为朋友的关系,那是其次,那个可以叫恼怒叫嫉恨甚至叫悲愤,但是这和悲伤不沾边,悲伤就该是安静柔软的样子,一个人的样子。
想想,即使你能把曾经你的朋友现在你的情敌恨到死去活来通体透明的程度,你也不得不承认唯一的错,就在于是她(他)是你的朋友,撇开这一层,如果纯属公平竞争的范畴,那多少也算是现代文明的产物之一,除了自己悲伤外还能怎么样呢?
至于轻易缴械,给一个时髦而高尚的理由先,王菲歌里唱得好“不是我的我不要,不爱我的我不爱”,简单清洁,关键时刻迅速表明立场,气度非凡。可见在这方面,菲姐的确是比我还要过来的过来人了,虽然未必真可以做到不爱也不要。
归根结底,我发现毛病还是出在年纪太小的问题上,试想,我现在不是二十三四而是三十二、四十二的年纪,怎么还能有闲情逸致把悲伤留给自己来安慰呢?
说得也是,这样好了,先定个目标,如果直到我三十二岁仍摆脱不了“被人夺夫”的命运,那我就……
呵呵,还是先到了三十二岁再说吧。(文/过来人)
亲爱的,你还没嫁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句实在话,带点暧昧和戏谑的成份,广泛适用于各类普通青年男女。而咯咯就是用这样一句话,把老婆娶到手的;当他老婆还是他哥们的女朋友时,咯咯就给他那热烈而大方的追求安上了这么个道理:“怕什么,你又没有嫁。”
咯咯说:“朋友妻,的确不可欺。”不过女朋友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此话自然有道理,《婚姻法》出台这么多年,改来改去,尽可以把包二奶、第三者翻来覆去地禁,但强求恋爱也非得一次性成功显然行不通———这是人情,不归法律管。
一个文雅的传说是讲,男女就是被宝剑劈开的两半,自出生起相互寻找失落的对方,普遍意义上,结婚是寻找最后的结果,在此以前,每个人手里都还握有最后的选择权。
“有人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去抢哥们的女朋友,好笑……”咯咯这样说,脸上却没有一点笑的意思,“有一天我发现我们互相吸引,甚至相爱。”如果在作出最后的选择前,发现原来的选择根本就是个错误,为什么就不能去更正它呢?“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抢别人的女朋友,我只是想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
这个时代,能理解爱情,也能容忍各种爱情小动作,但好像还不打算宽容到将爱情放在友情前面进行到底的行为。咯咯被很多朋友批评过,现在还被很多朋友批评着,但是我从他的眼里看见了爱情的光芒。(文/串线)
我不服,所以我去“抢”
这已经是她第四次向他表白了,而他则第一次对此不置可否。这不是普通青年男女之间的追求游戏,因为他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兼同学的男朋友。
“我乐意,”她这样对我说,“从中学起,我和她就认识,我们俩一起念中学念大学,一直很合得来……”她说,她和她的友谊是真材实料的,不仅是那种同吃饭同逛街的朋友,“我们互相了解,一起坐在公共汽车的车尾为生活的忙乱流过眼泪……”但是,从一开始她们间暗暗地较量就从没停止过,“虽然,从没有什么结果。”
于是,她想到了在情场上来分个高下,“这种事情最明白了,如果那个男人最后还是选择她,那么我没什么好说的,但只要他想我了,哪怕不离开她,也算是我赢了……”她说,其实让她真正需要的是“有个结果”而不是结果本身。(文/倪润)
再见亦是朋友
一直以为,中国老话基本上属于不举左手也要举右手来赞成的那一种,结果发现我错了,比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一说,就很成问题。
周末,在面馆里吃早饭的人并不太多,也正因此,我才更加确定,此刻在我座位不远处分食着一碗面的那两个中年妇女,正是我初中时候的语文和数学老师。关于这两个女人的故事曾经成为我中学时代轰动一时的话题:相貌平平的语文老师突然之间结婚嫁人,而新郎不是别人,居然是和她好得像亲姊妹样的数学老师的未婚夫。
在窃窃私语和无休止的议论声中,数学老师拒绝了工作上故意安排的调动,于是,这两个在别人看来有着永不能化解的“过节”的人,仍然同进同出于同一个办公室。
而现在,她们就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同一个碗里的东西,甚至于当她们不约而同抬头看我时,竟同时叫出了我的名字。
一个小时以后,当我带着一肚子汤汤水水和故事的后半部走出小面馆时,突然产生了怀疑:这夺夫之仇,到底算是什么级别呢?
两个要好的女人同时爱上一个男人,奇怪吗?一点也不奇怪!两个人爱情目标的一致,更加侧面佐证了她们之所以成为好朋友的道理:这确是两个兴趣、爱好极为相投的女人———她们喜欢同一种颜色、同一张唱片、一起对同一部电影评头论足,当然还有同一个男人……她们本来就应该成为好朋友的。
我不能忘记数学老师的那句话:“算了,结婚是要讲感情的,没什么好恨来恨去的。”结果是,当一切世俗的目光和彼此间的尴尬随岁月而去时,她们又是好朋友了,就和从前一样———和本来应该成为的一样。(文/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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