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英(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
人们在意识到要维护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往往又出现漠视“性别生态”的平衡问题。如今,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比较于人与人的“社会环境”和“人态环境”,似乎更看重于人与自然的“生态环境”;比较于人与人的“代内的平衡”,似乎更关注于“代际的平衡”。 我认为,要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态环境”的和谐十分重
要。而在“人态环境”的和谐中,“性别生态”的平衡,又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性别生态”失衡产生的负面效应,将是极其严重的。
一、性别出生比例分析
我们来看一看目前我国的性别出生比例。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新生婴儿的性别比例,近年来出现某种失衡现象,同时,这种现象呈上升趋势,致使不同性别的后代没有获得同等的出生权利。
按照国际惯例,男女婴儿出生比的正常值(女婴以100计)应该在102至 107之间,一般取中间值 105。而2002年4月我国公布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2000年出生性别比为119.92,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上升了8.5个百分点,比正常值高出近15个百分点。在我国0—9岁的人口中,男孩比女孩多1277万,平均每个年龄组多出近120万人,1远远高于国际惯例的正常范围。据某市一份统计资料披露,该市1990年出生的男性占出生总数的73%,创建国以来男性出生率的最高记录!2显然,我国新生婴儿男多于女,性别比例明显失衡。照此下去,若干年后,“几千万光棍汉”的预言就可能变成现实。
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个社会,倘存在严重的男女性别比例失衡,那一系列社会问题将接踵而至:人类的繁衍会直接受到威胁;社会生产的各个部门会得不到合理的人员配置;婚姻会遭到挤压;“孤家寡人”的增多可能导致性犯罪的攀升,等等。
客观地讲,人类自诞生之日起,性别比例大体处于相对的动态平衡之中。那么,我国目前为什么会出现明显的性别比例失衡呢?这个问题涉及经济水准、社会状况、文化传统方方面面,需要认真思考和分析。
有学者认为,应当从“人群、技术和管理”三个因素去剖析造成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原因。指出:在出生性别比异常偏高的地方,首先,有一定规模的男孩偏好的人群;其次,有可以获得的性别选择信息和技术服务(尽管这些服务不一定是公开合法的);同时,还存在着对性别选择行为疏于管理的系统。这三个因素又是在中国社会经济、文化习俗和生育政策的大环境下发挥作用的。3还有学者认为:究其根本,形成性别比偏高的深刻根源在于普遍存在的性别偏好。我国传统家族体系是建立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父系宗法制度之上,由此派生出“单系偏重”的文化特征,造成我国社会强烈的性别偏好意识。这种歧视性偏好,就隐含着对男女社会价值的不同评判的“重男轻女”。4
应该承认,我国“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由来已久。远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韩非子就谈到过时人存在“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溺之”的现象。历史发展到今天,人们使用现代科技手段“有计划”地“灭女育男”,我认为现实因素恐怕要大于历史因素,经济社会原因恐怕要大于传统文化原因。
在经济因素方面,比如我国边远城镇和广大农村,生产力还比较落后,体力劳动和重体力劳动仍是生产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条件,生育男孩是体力劳动、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养老方式的需要。在社会因素方面,当前我国社会阶层日益分化,贫富差距明显拉大,男女社会资源占有不平等的现实,使得人们把发家致富、光宗耀祖的希望寄托在男孩身上。此外,不可否认和回避的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计划生育”——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虽然在宏观人口政策上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却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灭女育男”的流行。再有,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也加剧了男女就业机会的不平等和发展的不协调,使得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形成的“重男轻女”的生育文化观得以延续和加强,并不断刺激着人们产生“男孩偏好”的情结。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在43届年会上提交的执行总结——《发展中妇女角色1999年世界调查》中认为,全球化一般不能减少或根除以性别为基础的有差别的实践,一般也不能使性别不平等实现最小化,在一定环境中,它甚至可以使之恶化。5 因此,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妇女和发达国家的低层妇女来说,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大于机会和机遇,负面作用远远大于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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