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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瓣之一:《划过青春的伤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8:20 新浪伊人风采

  ——琳琳,女,生于1982年。现在某大学就读。两年前,18岁的琳琳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年龄大她一倍的男子,从此开始了一份“与众不同”的生活。

  阿莱手记

  琳琳穿一身黑色的裙子,戴着耳环,背一个成熟的小皮包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

  我注视着她光洁的前额和甜美的笑容,那股遮也遮不住的青春气息,岂是装束上的老成可以改变的?

  这是一个懂事的女孩。

  我问她除了橙汁是否还要点别的?

  她羞涩地笑笑说,今天占用了你的时间,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好再让你破费呢?

  说不出的一种感觉,琳琳让人心疼。

  尤其在后来的交流中,这种感觉更为明显。

  当她说到半年前,她是用从同学那儿借来的钱去做流产的时候,我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真不敢想像如果她是我的女儿或妹妹,我会有多么心疼和着急。

  这是一个年轻女孩和一个大男人之间的故事。

  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女孩之所以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并不是因为钱。

  甚至男人在遇到女孩不久,就失去了工作。

  是琳琳靠爸爸妈妈给自己的生活费,一点点省吃俭用地积攒,陪着他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

  女孩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前程。

  琳琳固执地认定自己爱他。

  为了这份爱,她用自己年少而稚嫩的双肩,担起了一份远远超出她能力所限的未来。

  缘于网络

  认识他那年,我上高三。

  那会儿时间特别紧,为了考大学,大家都挺拼命的。我功课比较好,所以平时就有点儿贪玩,没事的时候愿意上网瞧瞧。他在QQ里给我留言,自称是个33岁的未婚男人,我很好奇,就把电话打了过去。

  我们就这样在网络上相识了。

  没有多久,他开始约我出来见面,当时也是这个季节,天气特别冷。我想也没想就去了。就在你们报社附近的肯德基。我因为到得早,想自己先买点东西吃。正排队呢,就感到身后有一双眼睛正盯着我看,回过头去找,正看到一个一脸沧桑的大男人站在门口(说他大,一个是年龄上的感觉;还有就是个头),直觉告诉我,这就是约我出来的那个人。

  果然,他冲着我走过来。问我是不是琳琳?我说是。他就说这里太乱了,也不方便说话,我们不如找几个朋友出去打球吧?

  然后我就跟在他的后面走了出去。

  他的车子就停在外面。

  黑色的桑塔娜2000。

  我坐进去,车子里的暖气开得很足。他打了一个电话,似乎在约什么人,然后就启动了车子。我偷着用余光打量他,只见他穿着深色的高领毛衣,外面是一件薄的皮茄克,头发像是刚刚理过,略微有些短,所以显得脸挺胖的。他就是一个大人。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反正我对30多岁的男人没什么概念,他说他33岁,我一点都没怀疑,只是觉得他比实际年龄要成熟些。

  后来我就跟着他去接朋友,也是一男一女。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他挺细心的。当时我还想,要是他叫来的都是男人,那我肯定不会呆下去。我们先是到一家会馆打球,然后又到楼上一家餐厅去吃饭。他和我坐在一起,他的两个朋友坐在对面。当时我记得他们要了一份汤,汤里有好多肉末,我不爱吃,就没有喝。他似乎看出来了,就给我盛出一碗,最后细心地用勺子把肉末一勺一勺全撇了出来。才端到我面前。还一个劲儿地劝我说,天这么冷,多喝汤有好处,汤是暖胃的什么的。

  直弄得对过儿两个人全傻了眼,想也没想就问,你们不是今天才认识的吧?

  吃完饭,我说你先送我回家吧。他说这里离他们两个的家比较近一些,我先送完他们,然后再送你。

  我不置可否。看着他的朋友们都下了车,他才回过头看我。车里的气氛似乎一下子就凝固了,他说你冷吧?我点点头。然后他就说如果你不介意我给你捂捂手好吗?我摇摇头。他没有说话,沉默了一会又问,我家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你愿意上去看看吗?

  ……

  当时已经是10点多了。我还从没有这么晚不回家的记录。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为什么会答应到他家里去?车子无声地在公路上行驶着,他一言不发。我看着窗外飞速闪过的街景,脑子里不断设想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我很害怕,又有一点紧张。我知道这是在冒险,可是又管不住自己的好奇。

  他家很大。应该是刚装修完的新房子。他请我进去坐。屋子里有一点乱,不难看出一个单身男人的生活痕迹。他说这是他贷款买的房子,每个月都要还1000元左右的贷款。他还说自己在外面开公司,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结婚。我说我想走了,他说我们跳支舞吧。然后就拿了一张张信哲的CD出来,第一首歌是《爱就一个字》,于是我和他随着歌声跳起来。他离我很近,他的手扶着我的地方,感觉就像是过电一样。那种感觉真的无法言喻,我从没有这样过,从来没有。

  忽然,他闪电般地吻了我。我本能地挣脱,他说他喜欢我。从见到我的第一眼就喜欢上我了。我当时表现得特别冷静,我说你不能对我这样,我还是个学生呢。而且你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还是赶快送我回家吧,等明天酒醒了,你要是还这么想,再给我打电话。

  第二天中午,他真的给我打了传呼。他说他酒已经醒了。不过还记得昨晚对我说过的话。

  “现在我可以去接你了吧?”……

  第一次流产

  从那以后,我们就在一起了。

  他每星期都会抽出一两天时间到学校门口等我,又或者在我下车的地方,找个麦当劳肯德基坐坐。那时候我已经很喜欢他了。虽然是高三,平时见面的时间不多,可是对于我来说,已经很甜蜜了。再后来,他的心情越来越坏,他说他的公司倒闭了,车子卖了,房子也要租出去,为了用租金偿还银行的贷款。就是这样,他还欠人家很多钱。

  他给了我一个新的地址,是万新村附近的一个地方,他说他现在住那里,因为那里的房子租金比较便宜。

  从当时到我们第一次见面,可能连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就发生了这么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丢了工作,失去了生活来源,从原来的大房子里搬出来,还欠了一屁股的债。

  我并没有多想他是怎么走到今天这步的,却很明白一个人从高到低的跌落有多痛苦,尤其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所以周五放学以后,我买了一大堆水果,倒了三趟车到他住的地去找他。

  那是一个仅有20平米的小独单,屋子里堆积着杂物和他换洗下来的衣服,锅碗瓢盆零散了一地,他倚在床上,烟缸里大大小小全是烟蒂。看到这副潦倒的景象,我真的很心疼。我能够想象他一个人经受了什么。

  于是我二话没说,放下书包就开始收拾屋子,帮他把衣服泡上。然后用自己兜里的零用钱下楼买菜,给他做饭,再把衣服洗干净晾好,才匆匆走了。

  从此,每到周末,到万新村去看他成了我必修的功课。洗衣服做饭买菜收拾屋子,我把这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知道钱应该省着点儿花了。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经常是省了又省,只为了到周末时可以多给他买点儿好吃的。这个人不会照顾自己,口袋里又经常是一分钱没有,怎么能不让人担心呢?

  其实这都不算什么,最不好的是,在高考前大约两个月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一下我可傻了。根本就没心思上课,整天提心吊胆的,而且心情也不好。打电话给他,才发现他比我还慌张。但是他安慰我说,你放心吧,我一定帮你解决掉。

  当时我已经知道,他并不是33岁,而是36岁,年龄整整大我一倍。

  后来到医院做流产,是他陪我去的。我怕人家医生会怀疑我的年龄,所以故意把自己打扮得很大的样子。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我死命忍着--没想到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就这么没了。

  那几天他表现得特别好,还帮我在学校里请了假,要知道,高三的假多不好请啊,可是他一请就请了三天。他说这是必须的,因为这个不比别的,如果小产的时候养不好,女人今后就浑身都是病。

  每天早上,我背着书包从家里出来,就直奔万新村,到了他那儿他就会让我马上脱了外衣上床养着,然后他再里里外外张落着给我做好吃的。到了晚上下晚自习的时间,我才穿好衣服回家,爸爸妈妈一点都没有怀疑,以为我就像平常一样,上学下学。

  也许是因为年轻吧,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好。他很庆幸。他很怕自己会耽误了我,他说如果我考不上大学,那样他的罪过就更大了。

  原本我是想考到外地去的,比如北京,或者上海。我想以我的成绩,足可以考上全国最好的学校。可是为了他,我放弃了。我很怕自己走了之后,没有人照顾他,那时候他怎么办?所以在高考之前,我就决定不离开天津,即使读书也不能把我和他分开。

  20岁的天空

  高考分数线公布了,我考了600分,被本市的一所大学录取。

  家人并不满意我的分数,因为我辜负了他们的希望。可是他很高兴,对于他来说,我考上哪个学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我有学上了,就证明他并没有影响我。

  因为读大学,爸爸妈妈给我的生活费比以前多了许多,一个月就有几百元。

  这无疑意味着,我可以更多的改善他的生活。

  没有多久,他退掉了以前的房子,把家搬到我们学校附近一个小区里来。虽然离市区比较远,但因为相对清净一些,所以我们都挺满意。搬到新房子以后,我开始给小屋添置东西。准确地说,这是我和他的第一个家。我们自己的家。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们差不多就住在一起了。

  他当时正在读雅思,后来又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北京找到了一份工作。月薪有2000元,除去他在那边的挑费,每月还可以剩下400元,交纳我们住的这间房子的房租。

  这也许是我们在一起最好的日子。

  他每周都会回来看我。

  他不在的时候,我就用父母给的生活费支撑着我们这个“家”,煤水电费,柴米油盐,每一样都是我自己从牙缝中节俭下来的。我经常会省下来一顿不吃,就是为了等他周末回来的时候,可以在饭桌上为他多添一道菜。就是这样,每到换季的时候,我还能给他预备出一整套的新衣服来。人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过日子的本领,有时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年初的时候,他说有朋友请他到新马泰去玩儿,我问他不去行吗?他说那哪儿行,朋友请客,不去白不去。本以为这次寒假两个人可以好好呆呆的,结果他一走就是半个多月。回来的时候,在家只呆了一天,就又走了。家里只有我和小狗,有时我想他了,就只能躲在被子里哭。

  今年5月份,我发现自己又怀孕了。我给他打电话,他人倒是从北京回来了,可是他说他现在身边没有钱,让我自己找同学借钱去做流产。做完手术之后,他下午就回去了。那边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比我的身体还重要呢?

  他总说自己忙,总说自己没钱,听多了,我也腻了。

  他爱打牌。一打就是一夜。有一次因为打牌的事我和他吵了两句,他当着朋友的面就给了我一个耳光。而他的那些朋友,既不拦也不劝,就在客厅里坐着,等着他出去继续打,一直打到凌晨5点多才走。

  其实那并不是他惟一一次动手打我。

  我第二次做流产的时候,他当天就把我推在了地上。

  有一次我问他,如果我毕业了你会娶我吗?他说如果你那时候还愿意嫁我我就娶你。

  有这么一句话就够了。

  两年来,他没有说过一次爱我。

  他总是被我感动,他知道我对他好,他比谁都知道。

  有时我想我妈了,却不敢往家打电话。我妈她什么都不知道。她还蒙在鼓里呢。她以为她的女儿快快乐乐地读书,任任性性地撒娇,活得像个天使。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活成这样了……

  阿莱有话

  因为有太多的话想说,所以在这里,我反而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

  这次对“八十年代群”的关注,似乎已经接近了尾声。

  说不清是怎样一种心情,让人无法释怀。

  我想,琳琳并不是惟一有故事的一个。

  我们能够责备她吗?

  她并没有错。

  她只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这就是青春的特质。

  每一步的成长,都是以或大或小的伤口为代价。

  孩子们总是在我们眼光所不及的地方,自己舔伤,自己摸索,自己滚爬。

  其实我们只要伸一把手,就可以免去他们很多的伤痛。

  因为他们都是好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

  所以这种关注,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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