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爱情 责任就是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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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29日15:55 中国青年报
北京 晓尘
比较婚姻中“责任”与“爱情”谁轻谁重,我认为完全没有道理。爱情与责任说不上谁轻谁重,它们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因果关系,先有爱情才有责任,如果没有爱情何谈责任?如果没有爱情,责任就会成为苦役。有了爱情才会心甘情愿负起责任,才会不求回报地付出。比如,少女因崇拜英雄而义无反顾地嫁给了残疾的甚至是丧失了性能力的英雄,过去,社会上对此曾大加颂扬;其实对少女来说,如果没有爱情,那漫漫人生将万分残酷,为他人牺牲、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或许能得到某种满足,但却不能代替爱情的欢乐和幸福,也无法填补心灵的孤寂。在婚姻这个领域,为他人“牺牲”与为爱情作出“牺牲”不能混为一谈,更无法互相替代。石新新如果是为“他人”负起责任,她无疑要牺牲自己的幸福;但如果是为爱作出牺牲,她会感到这是自己最大的幸福。事实上,人们往往是在负起家庭重担和责任的同时,才享受到爱情的幸福与甜蜜的。
真正的爱情不应该是不堪一击的,它能给人勇气和力量,会使人在命运面前负起严峻的责任。如果不是因为爱,石新新的付出就无异于施舍。也许她只是出于怜悯或是人性的选择,但谁愿意谁又敢接受一个人大半生的施舍与怜悯?如果她的丈夫真正复原,了解她只是为害怕良心不安才扶持和照顾自己,却并不爱自己,他又怎么能再赖在她的身边?
晶晶说得很对,我们的父辈总强调责任和义务,说“为了对方或是家人,宁肯牺牲自己的幸福”。我的妈妈就是这样的,她当知青回来已经三十多岁了才生孩子。我刚上初中她又全心伺候我生病的爷爷奶奶,接着又是我的外婆,我看她又忙工作又忙家务无暇关照自己,真是可怜。她经常连去给自己剪剪头发的时间都被照顾亲人的事情给挤掉了。我害怕过这样的生活,所以好几次对妈妈说,我以后不会要孩子的。将来,我不想过只为别人活着的日子,人应该为自己活。
我觉得太强调责任和义务不仅可悲,实质上也是虚伪的。试想,只靠责任和义务维系的婚姻,还有意义吗?又何谈幸福?夫妻双方有一人不幸福,婚姻能幸福吗?孩子能幸福吗?许多人所谓“宁肯牺牲自己”只不过是没有勇气冲出“围城”、没有信心寻找真正幸福的托词而已。我们这个民族习惯于把个人的幸福与社会的幸福、他人的幸福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我们的思维模式是“只有牺牲自己的幸福,才能换来他人的(大家的)幸福”,我承认在某些特殊时刻确实如此(比如刘胡兰面对敌人逼供的屠刀),但通常情况下,每个人都不幸福,“大家”能幸福吗?倘若每个人都像晶晶所说,不“放弃自己对理想和幸福的追求”,社会可能会更好,婚姻质量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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