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措施形成合理薪酬
针对如何解决央企实行经营者年薪制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缩小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工资倍数的差距?苏海南提出配套改革措施,形成合理薪酬。为此,他提出四方面建议。
首先,端正认识。要让央企负责人认识到实行经营者年薪制不是简单为了加钱,而是
建立约束机制,这个机制是:权力和义务;收益和风险对等。经营者群体应认识到,干好多拿,干不好少拿,或者下岗。
其次,抓好统筹设计,搞好倍数关系。全面实施企业分配制度改革,这是关键。也就是说,根据劳动要素规定,对其他员工的工资改革时也要涉及考虑。
再有,经营者拿年薪也要同步规范职业消费。对企业的钱不能大把拿、敞开用。严格认真执行国资委对年薪制的规定。
第四,在经营者产生机制上下工夫。任用央企负责人要市场机制和组织考核相结合,尽可能减少任命上岗。进一步规范绩效考核,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资产所有者要到位。
苏海南认为,如果企业老总的产生机制完全是市场化的,他们的薪酬也应通过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形成一个合理的薪酬,职工也不会因此有意见。如果国企老总由上级任命而非竞聘而来,其他人就会想,凭什么你的工资比我高那么多。特别有的国有企业一个班子可能有七八位副总,老总拿十几倍,副总再拿老总的0.8倍,再加上职务消费……难免引来工人意见。
最近报载,一家猎头公司招聘公司经理,其中金融、保险的高层管理尽管开出年薪120万元的高价,仍无人应聘。因为高薪是和赢利捆绑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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