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很荒诞的人,比如说,我喜欢把十二小时作为生命的一个周期。被压缩的生命往往能使人感到瞬间的可贵,也能使人感到生命是可以被补偿的。
那时候,我常常往楼下扔东西,扔一些软绵绵的东西,它们一旦砸在行人的头上也不会造成什么伤害,最多只会影响一下心情,持续十二分钟左右的懊丧。
我买很多项链,用来勒住自己,当我的手把缠在皮肤上的项链用力一扯,快感随之产生。这是自虐,别人这么说。
我是一个狂热的占星爱好者,对于星象的研究我近乎痴迷,我深信古欧洲浓黑色的夜空中发射出的光芒绝对具有不容忽视的暗示,这些暗示几千年来都在人类的血液里一点点地流着,操控他们的人格和爱情。
我是摩羯座,十二星座里最不可思议的一个,性压抑、恐慌、智慧。这样一来,我的自虐、自恋、自负和自卑统统马上得到合理解释。
我不爱足球,我爱酒,而且是烈性酒。酒让人睡觉,让人睡在清醒里头。
烈性酒直接作用于神经,他让你从一种状态直接进入另一种状态,睁眼时还坐在酒桌前,再睁开眼已躺在凌晨的马路边,这样的经历不止一次。
最可贵的是,酒没能让我提升,也没让我堕落。
我很讨厌男人有夸张的浓眉毛,这显得很没有诚意,而且缺失温存,是没有内涵的表现。
男人也需要妩媚,很中性的那种,或者很妖艳的那种。你看张国荣。
在网上,我有两个昵称,一个是“达利”,一个是“当杜拉变成洛丽塔”。
作为一个普通的白领,我不需要过多的装饰自己的生活,不需要考虑橱窗中的钻石自己是否买得起,不需要考虑拖鞋的毛线是长一点好还是短一点好。我不是一个用一切换爱情的人,我没那么崇高;我也不是一个用爱情换一切的人,我还不至于那么卑劣。
但我那时候真的认为,90%的执著是由于懒惰,不可救药的懒惰——由于我们常常想休息,但结果往往总是,一旦停下,便不愿再行走。
冬天,异常温暖。
我和吴明走在大街上。她是个很正常的女人,没有过激的言语,也不试图反抗什么,她有着纯黑的头发,上面没有负离子,所以难免打结,但是她说这样就很好,因为正常。
我们之间的分手无可避免,从第一天开始恋爱的时候我就这么认为,因为她是狮子座。
狮子座的人喜欢速战速决,在床上都是喜欢轰轰烈烈的十分钟完后倒头就睡;而摩羯座不一样,我喜欢在床头摆一瓶烈性酒,三分钟喝一口,趁着酒兴半真半假地慢慢地干。
用吴明的话来说,在我们还没有开始以前,大家都特高兴的时候谁也不会去想到对方,到了特可怜的时候,就凑到了一块儿。
我是很爱吴明的,但是我知道她一直想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千禧年的时候我们一起到世纪坛去了,那里长长的一匹红布,上面写满游客的签名,共同纪念千禧年前夜。吴明走过去,拿起一支很粗很粗的黑笔,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在自己名字的旁边写上“林旭”。我没有问她那是谁,因为吴明的瞳孔中有一个人影一直散不开去,第六感告诉我,那就是他。
“在中国的任何地方,只要有他的名字,就一定是我写的。”吴明平静地说。
“我们的爱情不会被时间埋葬,我们的爱情足以埋葬时间。”她摸摸自己写的字。我那时候想,为什么我们过着越来越好的日子,却经历着越来越让人无法理解的爱情?
吴明常常找我哭,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哭,我也不问,只是扣着十指注视前方,偶尔转过脸来的就看得见她挺直的鼻梁在颤动,她的眼珠呈现出一种透明的墨绿色,仿佛欧洲古老而冷漠的月亮。
在我把她送回家后,当看见她的窗户亮起来,我就感到一阵惊悚——有一些很好看的植物会在被人折断的时候流出白色的汁来,粘住折它的手,这大概就是一些它最后显示的坚强表象。
我觉得自己老是在哄孩子不哭,而结果自己却想哭了。
她送给我一把瑞士军刀,我把它别在钥匙扣上,可是居然给我弄丢了。“至于为了丢那把刀,连钥匙也一块丢了么?”吴明对我说。我一时不知说什么话好,她就趁机拉住了我的手。
原来有一种爱情,它可以以一种我们意想不到的方式突然到来,而后自然而然的走向死亡。时不时的,我会这样想:也许我只是一块夹心饼干,别人在吃掉中间的甜馅以后就把饼干扔到一边,再也不去理睬。
当我们希望得到某物,它便以一种骄傲的姿态离我们越来越远,当我们希望得到某人,她便以一种让我们悲痛欲绝的方式在某日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果然一切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们的爱情只维持了35天17小时54分钟。
吴明在电话里说:“我要走了。我想去爱琴海。” 然后我们约了一个时间吃饭。我知道吴明会走的,但我没想到她居然下了那么大的决心,要去那么远的一个地方。
我拿出我的项链把四肢捆紧,躺在床上听mojave3,看着已经变色的天空,我想我是真的不懂,不懂人类的取舍艺术。
血液的循环受到阻碍,我的皮肤开始变紫,我无力松脱,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在我没有戴眼镜的时候,我极力去注视一个我并不认识也并不认识我的人,我只是希望他知道我在注意他,虽然我并不是。我对爱情的态度也正是如此。
那天晚上我看不见月亮,真的,虽然吴明告诉我它就在天上,明晃晃地挂在那里。
下午我抱了一束向日葵去找她,进房间的时候她正在照镜子。吴明从镜中发现了我,并且很友好的向镜中的我打招呼,我不知道她是否在向真实的我问好,因为我不敢肯定镜中的那个男人就是自己——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失望、沮丧、悲伤和调和不了的无奈与快乐,和我预想的效果完全不同。
我们选了一间热闹的西餐厅,因为吴明说:“太安静的话我怕自己会哭。”
餐桌上摆满了食物,多得我们根本无法吃完,光牛扒就有四份。我笑着说这样挺好,至少无话可说的时候可以找到东西填嘴巴。
“我觉得自己会后悔的。”吴明的唇形很好看,淡紫加银灰色的唇彩,一闪一闪,异常动人。
“后悔是什么?”我问。
“就是把手伸向什么都没有的空中,然后企图捉住些什么。”
“曾经以为,爱他一辈子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情。”她开始滔滔不绝地说,印象中,她还没有说过这样多的话。
“时间真是一样奇怪的东西,它让我忘记某人某事,却最终逼迫我们去面对。有一天我把脸埋进一团水蒸气,脸上的毛孔迅速张开,那一刻,我想到了他——没有他,我的爱情就是一张少了一块的拼图,永远也不完整。我也很希望我对他的爱情可以像一个雪人,在春天来到的时候就彻底融化消失。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努力的人,但他们不知道,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努力,也不容你努力,比如爱情。城市中总有潮流,把人越冲越远,让人忘乎所以,让爱不知所踪。”
我有点发晕,听着吴明说的话,感觉上那该是我对她说的。我没有再哄她,倒是很需要一个人来哄哄我。
看来今天吴明是下决心了,因为她说了那么多如此这般的话,而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深深爱她的人。我开始怀疑我们是不是叫做分手,我觉得自己在发傻。
“执迷不悔——很动人的一个词,曾经有多少声音响亮或不响亮的说出这四个字,曾经的执拗,曾经的以为可以固执一生的感觉,从没有想过会不会被时间淹没,也没有想过会不会被第二个人的爱埋藏,不管以后的变故……我那时大胆地说了。”吴明继续着。
蜡烛被端上来了,浮在水上面。我把我的咖啡慢慢倒进蜡烛的杯子。在有了电的今天,我们还需要蜡烛,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崇高,无异于在没有了永恒的今天还相信爱情。
当我们集中精神凝视火焰的时候,它就会抖动得特别厉害,会越烧越高,会不可抑制的窜上来,烧伤我们的眼睛。
蜡烛燃起来了,隔壁又传来自以为是的初恋的誓言,它们被老歌烘托得异彩纷呈,我在这厢听见,把脸转向毫无意义的斯大林头像——原来,年轻竟是这样的好,可以不理会历史的定律,可以忽视被已经一代又一代人证明的箴言,等到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现这一道理的时候,仍然愿意去相信爱,相信这些比火还容易灼伤人的东西。
我与她一点点把碟子里的菜吃完,一点点地吃掉我们最后的爱情时光,在这个时候,被压缩的记忆全部被松绑了一般地蜂拥而至,甚至连许多本以为被我遗忘的回忆也被一览无余,那时候,我很想知道对面的她是不是也在被同样的东西震撼着——直觉告诉我,她也与我在想着一样的东西,因为我们还有一点默契,这是在我们分手之际还仅能够被看见的残余。
我们隔着一张桌子,但是我们的灵魂却凑在一起重新审视两张地名不同地图,连角落也不放过,企图记起更多的东西。
终于吃完了,我们开始静静谈明天是否去送她飞机的问题,我表示不会去。她毫不惊讶,“毕竟你还是不愿意亲眼目睹那场最彻底的分别”她说。
最后,我相信了自己对吴明的爱,因为毕竟第二天,我还是到了飞机场。
我站在那里,耳朵里全是她的哭声,我开始了回忆,回忆那时候我们怎样的一起可怜,我怎样哄她,怎样理解她的美丽和执着,我自由地自言自语起来,继而,我的眼睛忽然充满泪水,在我毫无意识的情况下。
原来离开就是这样简单而残酷。
我想起这样两句话:如果太阳现在熄灭了,地球上的人要八分钟后才能知道;如果现在我死去了,你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吴明,“有人伤害你了么?”她留的言——其实她的意思是:“除了我以外,你找到了另一个能伤你的心的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