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任田
每天下了班以后,别人都是一副疲软的状态回家,而我却像灌满了油的机车一样风驰电掣。天黑得越快我越兴奋,因为我和大部分的上班族一样无法把握白天,白天带给我的只有烦躁、热汗、毫无意义的搭讪和彻头扯脑的无所适从;而夜里,在完全属于我的漆黑的夜里,我就像是一个跑步的精灵,驰骋在自己熟悉并安全的世界里,尤其是在夏天,萤火虫
的陪伴令我长时间地欣喜若狂。我一边跑着一边想:也许我的前生,是一颗像萤火虫一样微芒的流星。
在中山大学的校园里跑步真是一种享受,迎面或身后会因为气息声感觉到执着的同道中人,男的或女的,老的或少的,慢的或快的,舒缓的或挣扎的,平静的或赌气的;有的人穿着居家的短裤背心,有的人则专业到穿连身的跑步衣,甚至连头都包住,据说这样能把风的阻力减至最小。而我,只是一条阿迪达斯深色开衩的运动短裤搭配耐克的超轻低帮跑步鞋,上身穿一件新型混纺的低胸小背心而已。这样搭配的好处是既性感又不招摇,吸汗还不贴身,轻盈似蝶,灵动如风。有人说过,我跑步的样子令他想起80年代100米和200米的双料冠军卡尔·刘易斯,这当然是溢美之辞,因为我的脑后还扎着一只摇摇晃晃的马尾辫,更令我那老怀寂寞的心平添几分盎然的青春。
我喜欢那种浑身被汗浇湿了的感觉,一个人静静地在偌大的校园里跑动着,别无陪伴;轻盈的脚步声和有节奏的呼吸声像春天的雨点一样敲打着跑道,所有的辛苦、哀怨、愤怒都像是从毛孔里流出来的汗水一样被渐渐排泄干净。偶尔有胆大包天的中大小男生吹着口哨追上我,处心积虑地想说点什么,终于也被我渐渐加速的脚步弄得呼吸错乱,没有说出口却掉队在遥远的地平线上。我跑步,因此我存在。
现在说出来没有人信,我原本是班上跑步倒数第一的女孩子。
我自打生下来就有一双美丽的长腿,腿长虽然对女孩子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有一个致命伤,就是中看不中用,加上体质不佳,稍一运动就头昏眼花,两条长腿就像没有骨头的卷尺一样从高处折下来,非要找个地方坐一坐,实在不行蹲一蹲也行。小时候,就连我妈带我上街那点运动量我都承受不了,非找个人头涌涌的地方蹲上一蹲放能解乏(那时候街上没有行人座椅)。我妈总教育我说:“囡呀,快起来吧,你瞧你蹲的样子多难看,将来没有人会娶一个老蹲在地上的老婆!”我虽然心里怕死了嫁不出去,但我真的很累,不蹲不行。越长的腿蹲起来就越难看,臀部低垂,一副当街大便的样子。
那时候班上写作文,题目叫我的理想。我说,我的理想就是有朝一日能跑得比兔子还快,像杨大森(杨大森是我班跑得最快的男同学)一样快。那篇作文被老师当堂夸奖,我下定决心一下课就练跑:一段从教学楼到小卖部大概200米远的直线距离,,我斗志昂扬地跑过去——结果心脏几乎停跳,给救苦救难的同学架回教室。
有一年的冬天,我们学校搞什么象征性冬季越野赛,我本来是个观众,但因为个子比其他观众略高一筹,小脸煞白,所以即使坐在板凳上都挺扎眼的,班主任老师围着我转了三圈,终于破釜沉舟地说:“任田,你上!”看着我迷惑不解的神情,他解释说,因为本班某女选手突然之间月经来潮,怎么办?而你又长期要求上进渴望成为杨大森那样的一代名跑,加上自身条件突出身高腿长,因此眼下正是一个唾手可得的成名良机……
于是我别无选择地被感动了,起身宽衣解带换跑鞋,发令抢响之后,我迅速地落在了最后一名的位置上,10分钟之后,我和大部队完全失去了联系。我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冰天雪地天昏地暗,我踉踉跄跄跑跑停停,粗重的呼吸声胀满了我的耳膜,热乎乎的泪水纵横在我冰凉而煞白的小脸上,头重如灌铅脚轻似踩絮,在我来不及害怕的时候,我已经彻底迷路。
后来我想,如果不是在越野赛的途中遇到流氓滋扰,我大概不会痛定思痛地苦练长跑;那天如果不是鸣金收兵两小时之后,班主任因为急着收跑鞋赶来英雄救美,世界上也许多了一个因为童年被猥亵心里有阴影的女孩,同时也少了一个酷爱跑步的长腿姑娘。顺理成章地,我开始跑步了。我的意志力之强大和坚定,是所有人包括我本人再内都始料未及的,一个学期之后,小脸煞白的我成了班上女生长跑的第一名,又一个学期过去了,我成了校800米纪录的保持者。我开始脱掉长裙穿短裤,露出一对肌肉健美的长腿,胸部也在浅滋暗长地蓬勃发育,在男生的口哨声中,我飞快地长大。
之后的日子里,我一直是所在班上仅次于长跑特长生的长跑选手。我和她们的唯一不同,就是学习成绩比她们好,训练时间比她们短而已。许多人在回忆大学时光的时候,往往难以忘怀在图书馆占座位的日子,与初恋情人和食堂里彼此喂饭的温馨场景,在舞厅里蓬嚓嚓的迷幻感觉,在游戏厅或者租书摊上流连往返的时光……而我,所有的印象就是学校的操场,那跑上半晚连袜底都会黑掉的煤渣跑道,以及一个硕大无朋被我当作跑步坐标的大烟囱。我常常是从吃过晚饭一个小时以后就开始跑,跑到华灯初上,跑到星月齐明,跑到周围全是抱在一起的学生情侣,又跑到他们纷纷牵手散去,跑到大烟囱从南边移到北边再移回南边,跑到图书馆打铃散会……甚至有时,跑到宿舍熄灯。偶尔有人会问:那人是干什么的?就会有人回答:天天在这里跑,估计是校队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不觉得累,跑步是我的舞蹈,哪怕袜子全都黑掉,依然不妨碍它是一种优美的舞蹈,我是一个黑暗中的跑者,我暗暗许下心愿:如果哪一天被谁追上,不管他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只要他是明确的雄性,我就嫁给他。是不是有点像穆念慈比武招亲?
认识烧饼武是在中大,已经是工作以后的事了。那天正跑着,忽然看到一只萤火虫,提着个小灯笼跟着我跑,鬼魅的很。我从来没见过萤火虫,兴奋地大叫,却不提防一只汗涔涔的大手搭上我汗涔涔的香肩。我一回头,“嘘——”他说,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用一个小玻璃瓶子把那只萤火虫收入瓶中。我兴奋地再次大叫,才发现两件事:第一,这个瓶子里已经挤进了十几只明灭不定的萤火虫;第二,这个说“嘘”的家伙长着一张白花花的烧饼脸。“我姓武”他说,“我很喜欢你,这个送给你。”我手握萤火虫瓶正在错愕之际,他跑到了我的前面,一边挥手对我喊到:“这就算认识了啊,下次不许不理我!”不知为什么,我那张煞白的小脸瞬间通红了。
烧饼武天天在中大等我跑步,他跑得比我快,装备也比我好,在他的指导下,我买了全套阿迪达斯的跑步装备包括运动香水,并按照他说的学着将萤火虫逐一放到我的蚊帐里飞舞。每次运动归来冲完凉躺在床上,我就细数我蚊帐里打着灯笼的萤火虫,仿佛在黑夜里的船甲板上数星星,一明一灭恍恍惚惚。我在猜测:我的前生也许就是这样一颗萤火虫一样微芒的流星。
我们就算这样认识了,烧饼武是一个运动天才兼体育用品购物狂,可是很奇怪,他的一张大脸却四季白皙如同面盆,因此就更加显得庞大,足有我的两个半大。他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每次死了一只萤火虫他都很难过,后来他就不捉了,因为我们已经很熟悉了。他给我买各式各样的运动短裤和网球裙,他说我扎辫子的样子很像库妮科娃,我们有一模一样的运动衫和短裤、跑鞋、甚至运动拖鞋,他有一双比我的还长还肌肉健硕的美腿,唯一不同的是,上面好多黑色毛毛。
每天下班,我们匆匆吃过饭稍事休息,就拉着手冲进美丽的中大,从慢到快,从柏油马路到中大码头,从西门到东门,从八字校训到十八先贤纪念广场,哪里有人跑步,哪里有晚霞和星辰,哪里就有我和烧饼武,现在想起来,那真是一段诗情画意的美好日子。我喜欢和他一起跑步,我喜欢追随着他宽阔的脚步,我喜欢听他粗犷而有节奏的呼吸,他的莱卡背心下轻微颤动的胸肌,他的混纺短裤下紧凑而上翘的臀部,顺着关节动作自然滑落的汗水优美的轨迹,甚至他的鞋底轻敲马路的砰砰声,都仿佛我的心在跳。有时候,我真愿意这场跑步永远不要有终点,就让我追随着他,仿佛一千年前的虞姬追随着她的霸王,直到地老天荒,仿佛那是生来就已注定的美妙命运。有一天,我们在码头休息,看小孩子们放风筝,烧饼武当众吻了我,还冲动地说要娶我,而我像任何一个陷入恋爱的女子那样问她的负心郎:“为什么你从来不送我玫瑰花?”“老大,别那么土了好不好,你有仅次于库妮科娃和卡尔·刘易斯的装备,还要什么玫瑰花!”“可我就是想要玫瑰花,别人都有的!”“不光是玫瑰花,钻戒你也别想我给你买,那种玩意儿根本不中看不中用,还不如……”“猪头,你就根本不爱我,你骗我!少拿老土来压我!我老实跟你说:没有玫瑰花和钻戒,休想跟老娘结婚!”
我们像两个孩子一样相识,也像两个孩子一样争吵,最后像两个孩子一样分手。他是爱我的,我知道;我也爱他,但不知他知不知道。可我不能接受没有玫瑰花和钻戒的求婚,因为我只是普罗大众里最平凡的一个女子,我虽然热衷跑步,可我一样喜欢百褶裙和高跟鞋,喜欢戴着钻戒手捧玫瑰花步入婚姻的礼堂,而不是像这样不明不白地整日在路上疯跑。一个月过去了,他终于没有放低他大男人的身份来求和,我面对着堆积如山的运动衣衫和鞋子,几乎想不起来他的样子。于是,我走出门去跑步,一个人孤独地跑,像美国傻B阿甘一样孤独而疯狂地跑,脚踏着耐克超级跑鞋,身着库妮科娃最喜欢的阿迪达斯运动背心,脑后一条大辫子,轻盈似蝶,灵动如风。可是和以往的心情不同,今天的我非常悲伤。
我看见他了,出其不意又充满期待,他的身影出现在跑道的尽头,像一道孤独的虹。20米之内,他向我隆重地张开双臂,我则像祝英台跳坟一样飞扑过去,他紧紧地接住我,搂得我透不过气来。咻咻的喘气声中,我感觉到彼此的汗水流淌在一起,我终于哇哇地哭了出来。良久,他很怕似的问我:还要不要钻戒?我痛彻肺腑地答:要!于是我们分手,仅仅像两道交汇的半圆曲线,再无半点不舍。
那一天过后,我突然觉得累了,像跑到大桥尽头的阿甘一样感到累了,于是我决定放弃跑步,如同放弃我一生中的唯一一次爱情。再后来,我辞了职,转行做记者,天天在“跑”。这个“跑”的意义,被延展了许多:走路、搭车、乘船、坐飞机,从此再居无宁日,不再有中大的风花雪月朝霞晨露,蜕变成一个行色匆匆赶热闹的人,永远奔劳在路上。有一次,我坐飞机回广州,空姐通知地面有雷暴雨,因此不能落地,于是整机的人在云层上兜了30分钟。那也许是人生中最漫长的30分钟,我想起了久违的杨大森和烧饼武,想起了童年蹲在大街上的傻样子,想起了往昔无数个奔跑的日子,想起了大学校园里的煤渣路和许多黑了底的白袜子,想起了会变换方向的大烟囱,那滴滴热汗滚落在皮肤上痒而灼热的感觉,直想得泪流满面。飞机安然落地时,耳畔响起了一首久违的许茹云的歌:“事到如今我依然爱你,我孤孤单单留在回忆里”,透着厚厚的机舱玻璃,我终于明白:无论如何,这条路都得跑下去,奉陪我最强大的意志和最充沛的体力,迈开长腿一往无前地跑下去,无论有没有人陪。我存在,所以我只能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