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今日起正式实施。全文19条中有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问题。其中,“婚前按揭买房归个人”、“子女离婚不再分走爹妈赠与房产”等规定引发了网友热议。
婚姻法新规究竟是不是偏向了男人、伤害了女人?新规的施行能否从一定程度上打击“拜金”现象,甚至颠覆我们的婚恋观念?[我也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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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父母为儿买房儿媳没份
最高人民法院12日上午10时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父母为儿买房儿媳没份。
朱永平律师认为,司法解释(三)就此“一刀切”,可能给恶意规避法律的有心人提供便利。譬如,男方婚后与女方感情不和,预料到要离婚,就可能隐瞒女方将财产转移给父母,然后让父母出资买房再回赠给他,最终将夫妻共同财产变成男方的个人财产。
微博热议:婚姻法新规为何让女人寒心
假象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房,男首付30万,余下70万双方共同贷款,20年,每月还款5000,女方承担2500。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男偿还女30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女方带着40万现金默默离开,40岁一枝花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来自微博网友lotusblues小路)
[我也说几句]
男人不是靠房子和金钱给女人安全感的,是要想方设法让女人知道自己的结婚誓言是誓言,是一定会做到的,无论贫穷,疾病都不会放弃的那个依靠。
这样的法律的条文或许还有那么不尽如意的地方,但是他的积极性还是值得借鉴的,比如说它有效遏制了现在社会富婆小三、傍富翁等一系列肮脏的现象。
老话说“谈钱伤感情”,可如今要想结婚,你就得必须谈钱,只要是我爸妈买的婚房,离婚后你就休想拿,面对像签订“买卖合同”一样的婚姻,那纸结婚登记似乎少了一份重量了。
“80后”一代进入结婚高峰期,加之高房价的“推波助澜”,嫁给“有房一族”成为不少女孩择偶的“金标准”。但《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或将改变她们为“房”而婚的择偶观。
离婚,女人还剩下什么?一纸休书无尽伤痛。女人走进婚姻像是登上一艘目标美好但航向不明的船,这一纸新婚姻法条文更让婚姻这艘原本航船变得风雨飘摇。
曾经,一些女性认为房子是最有力的武器,如果老公在外面找小三就让他净身出户。婚姻法新规出台后,彻底终结了女性的这种思想。
这些年,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造就了婚姻物质化。纵观历史,爱情一直和物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拿房子扼杀女人对物质的膨胀,其实不可为。
《新解》似乎不是那么简单,大概是男人定的规则,想到的还是男人的利益更多,毕竟如我这样的女人很少,就算是我这样的,走进婚姻,难免不为婚姻牺牲某些东西。
ayawawa: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 女人该如何应对
如果你尚未开始恋爱
如果你尚未开始恋爱,还处于恋爱前期,那么对于你而言,最佳的择偶策略是父母赞助你至少一个首付,同时打扮漂亮,如果不漂亮就竭力温柔。高风险和高收益是并存的,在女强人增多的大趋势下,温柔、漂亮的女人会非常稀少,你的追求者会极其的多,多到你可以提你觉得合理的一切要求。同时,你要注意甄别追求者的婚姻状况,因为试图欺骗你的人也会前所未有的多!
如果你已经开始进入恋爱期
如果你已经开始进入恋爱期,请你尽可能不要发生关系,因为新解释会进一步促进男女经济上争取平等,同时由于计划生育还没有完全放开,婚前性行为将会变得更加泛化和普遍。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性要赢得(符合她要求的)婚姻,需要采取更稳妥的方式。如果没有其他女人借子逼婚,一般来说你可以得到想要的结果。
如果你是没钱的美女
作为低收入高魅力值的女性(没钱的美女),你们现在要开始改变,不要太把自己的长相当筹码,要尽可能自己买房子,婚前尽可能首付,自己咬牙还贷款。如果已经谈婚论嫁或者已经结婚,你又无能力自己买房,只能要求男方和男方父母买房子,最合实际的做法是让男人把独自买的房子也写上你名字,并公证!
如果你是有钱的相貌平平女
作为高收入低魅力值的女性(有钱的相貌平平的女性),由于有钱男性不用担心财产损失,他们会更多地去追求那些高魅力值的女性,她们的追求者变多了,你们的就变少了。因此你们要做好比以前更难找男人的准备,也要做好当单亲妈妈的准备,还要做好比以前能容易离异的准备。要防止这一点,你需要抓好经济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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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几句]
关键词:房子
颠覆所在
新规扩大了个人财产范围,可别再想当然认为都是共同财产了
婚后买房,记得两人共同登记
作为处理婚姻财产分割的资深专家、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罗列军向记者介绍,他通读高院最新出的《解释三》,感觉这点最具“颠覆性”。“《婚姻法》明确规定,处理家庭重大财产必须取得双方的一致意见,基本上,多数家庭最重大的财产肯定就是指房子了,老婆不同意卖,老公偷偷卖掉了,老婆是可以提出要求撤销交易的,我自己就代理过多起这样的官司。”
关键词:票子
颠覆所在
单方举的债,除非能证明,否则勿需共同偿还
“我正好代理着这样一个案子,张三是一位很本分的良家妇女,李四却有着种种劣习。现在两人闹离婚,张三发现,李四竟然恶意借过200万的巨债。按照以前的法律,哪怕知道这笔钱只是李四恶意举债,估计多半也得两人一起偿还。新规却很人性化地提出,李四必须拿出证明,这2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所用,否则,张三就根本不必理会。”罗列军告诉记者,事实上,李四仅能提供一笔三万块钱的还贷纪录,这意味着,新规实施后,200万,扣除3万,剩余的债,还得李四一人扛。
关键词:孩子
颠覆所在
女性中止妊娠,将不算侵犯男方生育权
“生育权”曾引起很大的争议,现有的《婚姻法》,并没有单独对这一问题做出规定或说明。“这条新规定同样是很人性化的,一方面,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这在以前,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会同意离婚的,但实际案例中,法院虽然判定不准离婚,很多不孕妻子却极可能遭受家暴或者冷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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